七年婚姻,三年背叛:我在离婚那天给了他们最响亮的耳光。我和徐志强的婚姻,在外人眼

正能量松鼠 2025-12-19 21:41:44

七年婚姻,三年背叛:我在离婚那天给了他们最响亮的耳光。我和徐志强的婚姻,在外人眼里堪称模范。结婚七年,我们从未在公开场合红过脸,他每周五都会带回一束我最爱的白玫瑰,我则会在朋友圈晒出精心烹制的晚餐。朋友们总说: 第七年春天,那束白玫瑰的花瓣上沾着不属于我家的香水味。 我和徐志强结婚七年,朋友圈里的照片从婚房的落地窗拍到儿子的周岁宴,朋友们总说“你们俩连拌嘴都透着甜”。他每周五准时提回花束,我每周五准时发朋友圈,九宫格最中间那碗汤,永远冒着热气。 领证那天在民政局,他攥着我的手说:“以后每周五都给你带白玫瑰,直到我们老得走不动路。”我当时笑他肉麻,把脸埋进他衬衫领口,闻到的是洗衣液混着阳光的味道。 变化是从第三年开始的吗?还是更早?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某个周五晚上,他洗澡时手机屏幕亮着,微信弹出一条消息:“下周还去那家日料店吗?你太太做的菜,看着没食欲。”发信人备注是“张助理”。 我没点开,只是把手机放回床头柜,像往常一样给他递浴巾。那天夜里,我盯着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想起他最近总说“公司加班”,想起他西装袖口偶尔沾着的口红印,想起他解释“是同事不小心蹭到的”时,眼神往窗帘的方向瞟了瞟——窗帘后面,藏着我上周刚买的监控。 第七年的那个周五,他带回来的白玫瑰比平时大一圈,包装纸上印着“挚爱花店”的logo,而那家店,开在他公司和“张助理”家中间。花瓣上的香水味很淡,是我去年生日他送我的那瓶,我一次没喷过——他大概忘了。 离婚协议是我拟的。约在民政局那天,他居然带着“张助理”来了,那女人穿了条白色连衣裙,站在他身边,怯生生地说:“姐姐,我和志强是真心相爱的。” 我看着她,又看看徐志强。他今天没打领带,衬衫领口开着两颗扣子,和七年前领证时一样。只是这次,我闻到他身上的味道,是那瓶我没喷过的香水,混着她的发胶味。 “真心相爱?”我笑了,从包里掏出打印好的聊天记录和监控截图——有他在日料店给她夹寿司的画面,有他深夜在她家楼下拥吻的影子,还有他备注“老婆”的转账记录,后面跟着括号“给她买包”。 徐志强的脸瞬间白了。那女人往后退了一步,撞翻了走廊的垃圾桶,易拉罐滚了一地。 我把文件摔在他怀里:“签吧。对了,”我指着他手里的白玫瑰,“这束花,你还是送给她吧——毕竟,用给我买礼物的钱给她买花,挺委屈你的。” 他没说话,笔在纸上划了很久,才写出歪歪扭扭的名字。我签完字,转身就走,没回头。 后来朋友问我,离婚那天有没有哭。我说没有,只是蹲在民政局门口的台阶上,看着他和那个女人并肩走远,阳光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而我手里攥着的离婚协议,边角被汗水浸湿,上面的“徐志强”三个字,和七年前领证时他签的名字,笔迹居然没什么变化。 你说,七年的时间,够不够让一个人把谎言演成习惯?我曾以为那七年的不红脸是默契,后来才知道,是他精心计算的表演——连朋友圈的晚餐照片,都是他提醒我“记得P掉桌上的药瓶”,那药瓶里装着他前一晚喝多了吐酸水时吃的胃药,而那晚,他说他在公司加班。 每周五的白玫瑰,原来不是承诺,是他维持“模范丈夫”人设的道具。我在朋友圈炫耀的幸福,成了他向别人证明“我很爱我老婆”的证据,也成了我自己给自己织的茧。 短期结果?签离婚协议时手没抖,甚至觉得解脱——原来拆穿谎言的瞬间,比假装幸福轻松多了。 长期影响?再路过花店,看到白玫瑰会绕着走,不是恨,是明白:有些浪漫是用真心养的,有些,是用谎言捆扎的,后者闻起来再香,根也是烂的。 当下能做什么?大概是下次爱上一个人,先别着急晒朋友圈,先问问自己:他眼里的光,是只照向你,还是对着所有人都亮? 回家后,我把朋友圈里那些“七年模范婚姻”的动态全删了。最后删到那张七年前的领证照片时,手指顿了顿——照片里的我笑靥如花,他举着红本本,背后的玻璃反光里,映着他偷偷看手机的侧脸。 原来有些裂痕,从一开始就有。只是那时候的我,眼里只看见白玫瑰,没看见花茎上的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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