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不婚主义的后果!”上海,一房东发现53岁的女租客拖欠了房租,多次联系未果后,与民警一起上门查看情况,谁知女租客竟因急性脑梗死倒在了房间内。后经医院诊断,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可令房东更头疼的是,女租客无父母、配偶、子女,连近亲属都没有,这导致医院建议做手术却无人签字。房东求助了居委,可女租客居住地的居委和户籍地的居委产生了分歧,都认为该对方来管。 今年2月份,房东徐先生的一位租客邓女士因迟迟未缴纳房租,被徐先生发信息催促了几次,可对方却一直没有任何的回应。 2月12日那天,徐先生出于担心就上门查看下到底什么情况,他敲了敲房门,房间里面有一些风声,但始终没人来开门。 结合邓女士已经许久未回过信息了,而之前邓女士都是按时缴纳房租的,徐先生认为这不太正常,于是就报了警。 等警方赶到时,居委工作人员也赶来查看情况。房门打开后,大家发现屋内很乱,墙壁上堆满了纸箱子,而邓女士就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大家当时以为邓女士死了,但经过警方确认,邓女士还有轻微的呼吸。随后徐先生和居委工作人员一起将邓女士送去了医院。 经过医生的诊断,邓女士得的是急性脑梗死,且已经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这说明邓女士已经晕倒很久了。医生建议这种情况只能通过做手术处理。 这下徐先生可难住了,做手术得有家人的签字,徐先生并不知道邓女士的家庭情况,只得再次求助警方。 结果一调查,徐先生感到更无力了,这邓女士的父母早已双亡,而她又没结过婚,更没有孩子,调查结果显示连近亲属都没有查到。 那该怎么办?徐先生实在想不到办法,只能求助邓女士居住地的居委会处理。 居住地居委会在了解情况后,表示按照政策要求,需要邓女士户籍地的居委处理。 徐先生又联系了户籍地的居委,但人家却说让长期居住地的居委处理。 不过,户籍地的居委表示,邓女士有一笔拆迁款未动过,但需要先确定户籍地的居委成为监护人才能去银行领取拆迁款。 看到两地居委把这个“皮球”踢来踢去,徐先生感到十分头疼。 就在此事陷入僵局时,华泾镇的司法所出面表态了,打算接下这个烫手山芋。 司法所负责人表示,首先要保障邓女士的人身安全,先尽快处理安排邓女士做手术,至于后续的事情在慢慢分配。 不过做手术要监护人签字,所以得先去确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具体到本次事件,邓女士现在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这是十分危险的,所以得先去法院确定下邓女士的行为能力。 在确定邓女士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就可以开始指定监护人了。 既然邓女士没有父母配偶子女,连其他近亲属都没查到。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如果徐先生愿意担任监护人也是可以的,但必须经过居住地居委或民政部门的同意。 从这点来看,其实邓女士居住地的居委当初把责任外推,存在一定的问题。 当然,法院也可以指定监护人。 不过从实际角度考虑,这个监护人最好是由民政部门或居委来承担,毕竟后续的医疗费、护工费、甚至身后事等,都需要操心,建议徐先生还是不要接这个事情。 最后,邓女士的情况让人感到十分的悲哀,一个人孤苦无依的,结果生病了都没人发现。随着现在很多年轻人主张不婚主义,那么邓女士的情况就是将来这些年轻人的写照。 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想说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