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颠覆认知了!某高校一名大学生,趁宿舍楼下外卖架没人,多次顺手牵羊偷拿别人的外卖,被失主报警后抓了现行。本以为也就是赔点钱、道个歉的事儿,没想到警方直接给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更让人热议的是,派出所居然在校外外卖架旁立了块大牌子,把这事明明白白写出来,说要“震慑小偷”,解决学校外卖屡遭盗窃的难题。 这牌子一立,网友直接吵翻了天!有人心疼不已:“不就几份外卖吗?至于拘留还公开通报?万一这学生是偏远山区来的,靠助学贷款读书,真穷得吃不上饭才犯错,这通报不就是把人往绝路上逼?简直毁了孩子一生!” 也有人怒怼反驳:“别洗白了!大学生都是成年人了,偷东西就是盗窃,跟穷不穷没关系,大概率是把生活费花在游戏上了,就得狠狠罚!年龄不是挡箭牌,学校该直接开除,别浪费教育资源!” 还有人较真法律层面:“偷就是偷,多次盗窃哪怕金额小也是违法,拘留没毛病,但公开通报是不是太过分了?这不是公开羞辱吗?” 其实这事没那么简单,咱们先把法律说清楚。很多人觉得“几十块钱的外卖,怎么就行政拘留了?”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公私财物就可处5-10日拘留,关键是这学生是“多次盗窃”——盗窃的认定不只是看单次金额,多次作案哪怕金额小,也符合处罚标准,所以行政拘留5日是完全合法的,不是警方“小题大做”。 再说说大家争议的“公开通报”:警方有权对治安处罚案件公开通报,目的是维护公共秩序、警示他人,本身不违法,但前提是不能泄露个人隐私。如果牌子只是说“某在校大学生多次盗窃外卖被拘留”,没暴露姓名、照片、学号,法律上是允许的;可要是把这些关键信息都公开了,就可能侵犯隐私权,那就不妥了。 还有人说“学校该开除”,这里也要明确:行政拘留不等于开除学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可根据情节轻重给纪律处分,但不一定直接开除,得看校规和学生认错态度。 现在争议的核心其实是:“挂牌通报”到底合适吗?支持方觉得,学校长期被外卖失窃困扰,公开通报能“杀一儆百”,让其他人不敢再犯,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不是“毁一生”,而是让他记住教训;反对方则认为,就算违法,也该先搞清楚原因,要是真家境贫寒,公开通报就是“社会性处死”,让他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可能破罐子破摔,违背了教育的温度。 说实话,偷外卖该罚,这是底线!侵犯别人财产权,多次盗窃挑战规则,不处罚就是纵容,对遵纪守法的学生不公平。但“挂牌通报”的方式真的有待商榷,教育的本质是“治病救人”,不是“羞辱示众”。 其实完全有更好的办法:私下批评教育、让他赔偿失主损失、写保证书;要是真家境困难,学校可以启动帮扶机制,给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把人推向对立面。 真正的法治精神,是维护规则的同时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真正的教育,是坚守底线的同时保留人性的温度。 你支持“挂牌通报”吗?如果是你被偷外卖,觉得这种震慑方式有用么?要是犯错学生的家长,你能接受孩子被公开通报么?法律要讲原则,教育要讲温度,两者该怎么平衡?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 来源:综合自网络新闻报道及警方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