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约了女孩子吃饭,结束后就去酒店开了房,二人在房内亲密了一番。没想到男

梅姐说法 2026-03-11 23:02:37

山东,一男子约了女孩子吃饭,结束后就去酒店开了房,二人在房内亲密了一番。没想到男子想到自己老乡,又喊来了另外一个男子,也进了这个房间。没多久后另外一名男子也过来了,也跟女孩发生了亲密的行为,期间女子也有一些反抗,但是还是被男子得逞了。完事之后,男子提出给5000元现金,女子打电话跟自己朋友商议,朋友提出:起码一人2万元。两个男子均拒绝,女子就报了警。 看到女子提出2万元的补偿方案,两个男子都不肯,直接就离开了酒店。离开之后,女孩就报了警,声称自己被侵犯了。 本案例参考来源于:裁判文书网。 事发当天,一男子张某约了年轻女子小赵(女子作化名处理)一起吃晚饭、喝酒。吃到兴起的时候,张某又喊来了自己的老乡刘某一起过来喝酒。 就这样,几个人一直喝到了凌晨4点多,期间,张某也一直用手臂在触碰小赵,试图调情。 而小赵并没有反抗,二人反而相视一笑,似乎是彼此心有灵犀。 喝完酒,小赵跟张某提出,让他喊个车子把自己给送回去。而此刻的张某心照不宣,知道小赵的意思,就喊了个车子,去到附近的宾馆开了个房间。 开房之后,张某就跟小赵发生了比较亲密的行为。 完事之后,张某想到自己的老乡刘某,二人就电话联系。刘某表示,他也想要过来这边,张某立刻就把房间号发给了他。 刘某进入房间之后,看到小赵躺在床上,当时刘某就很心动,立刻就靠近了小赵,想要跟她亲密一番。 虽然小赵也有一些反抗,不是非常愿意,但是最终还是被刘某得逞了,二人终归还是有了肌肤之亲。 接下来,就发生了更加令人不齿的事情。 刘某完事之后,去洗手间用了一会厕所。就在这个时候,张某又去跟小赵发生了亲密的行为。不过到这个时候,小赵已经有些体力不支了。 然而,刘某出洗手间的时候,看到二人又在...... 看到二人完事之后,刘某也提出,他还想要....... 所以,刘某也抓紧时间,再来了一次。 这下,小赵彻底就有些恼怒了,她跟两位男子说:你们太过分了,我要报个警了啊! 听到这话,张某跟刘某都慌了,说:“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俩人可以给你5000元的现金。” 随后小赵就打电话跟自己的朋友联系,把这件事告诉了对方。朋友表示:5000元肯定不行的,起码一个人要给2万块。 小赵就跟刘某与张某说出了这个诉求,但是遭到二人的拒绝。他俩觉得数额较高,直接就拿起了衣服,离开了酒店房间。 看到二人直接离开,小赵也毫不示弱,立刻就报了警。 之后,办案人员就联系上了刘某,刘某表示会主动归案,并且协助工作人员抓住了张某。 很快,刘某跟张某都因为涉嫌侵犯被刑拘,而小赵也提出了民事赔偿诉求,要求两个人赔偿自己19万元。 那么,问题就来了,张某跟刘某这样的行为,究竟是否涉嫌侵犯呢。 毕竟,跟张某的时候,小赵还是愿意的,跟刘某的时候,小赵就有些抗拒了。而且到了后半程,再次发生的小时候,小赵明显体力不支,对于两个人的要求都不是很愿意。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关系,这就构成了侵犯罪。 首次发生了行为,是张某跟小赵,二人是自愿的,但是并不代表后面的行为就自动合法。 因为后续的时候小赵明显体力不支,但是男子仍然持续要进行。每一次的行为都是独立的,要经过女方的明确同意,否则就构成强行侵犯。 另外,面对第二个男子刘某,小赵已经明确表现出有些抗拒,不管是否做出激烈的反抗,只要明确指出不愿意,那么就视为不同意。 刘某强行得逞,他的行为明确构成犯罪要件。 再者,刘某张某,先后多次的发生了不正确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轮流”,这属于加重情节,根据《刑法》规定,要依法增加量刑力度。 相关部门的判定下来了! 最后,刘某、张某因为涉嫌侵犯,各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3年。 至于民事赔偿这一块,小赵提出了19万元的赔偿诉求,根据确定下来的损失,只有医疗费是民事损失,赔偿1400元医疗费。 很多网友表示:这个张某太不自觉了,女生表示愿意跟他发生点亲密的关系,他还喊上老乡,实在是过分了,就应该严厉打击。 对于此案,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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