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越看越气!河南郑州,8岁小女孩用自己攒的50块零花钱,在三八节这天买了5朵玫瑰送给妈妈。爸爸知道花的价格,气急败坏地拽着孩子就往花店里去退钱。花店老板不让退,结果爸爸当着女孩的面大闹花店。小女孩到底做错了什么? 3月8号下午,一家花店正在忙着打包三八节的玫瑰。8岁的小女孩拿着一沓零钱,怯生生 地走到店里。 店员问她要买什么;小女孩说,想买玫瑰送给妈妈。 店员说,刚好我们有新到的玫瑰10块钱一支,问女孩要几支? 小女孩上前挑选了5只好看的玫瑰花,递给店员帮忙打包。 随后小女孩拿着打包好的一束玫瑰花,蹦蹦跳跳的回家了。 回到家,小女孩把花往妈妈手里一递,妈妈高兴的接过花,开心地揉了揉眼睛。 母女俩正聊得高兴着呢,这时孩子的爸爸下班回到家。小女孩迫不及待地跟爸爸分享这份喜悦,本以为爸爸会表扬她。 可是,女孩爸爸看了一眼妈妈手上的玫瑰花,便随口一问,这花多少钱? 小女孩说50块钱5支。 妈妈笑着说,孩子长大了、懂事了,懂得给妈妈送礼物了。 孩子爸爸一听这价格,脸色立马塌了下来,说平时玫瑰花也才5块钱,这不是被花店给坑了吗? 孩子妈妈赶紧说,今天是三八节,玫瑰都比较贵,路边卖的花也都是这个价,而且这个用的是女儿平时攒下的零花钱。 孩子爸爸根本不听解释,一把抓起小女孩和花,骂骂咧咧地从花店走去,今天说什么都要退了。 孩子妈妈拦都拦不住,小女孩边哭边走在爸爸后边。 到了花店,孩子爸爸把花往柜台上一摔,问店员,这花是从你们这买的吧? 店员一看是刚才买了玫瑰花的小女孩,便说是的,这玫瑰花是在我们这买的。 孩子爸爸说,退钱,赶紧退钱,5朵花你们卖50块钱,这么贵,这不是在坑小孩吗? 店员耐着性子解释,这玫瑰花是A级的,过年过节肯定会涨价,而且当时也跟小女孩说了玫瑰花是10块钱一只,她自己挑了5只。 花已经买走一个多小时了,没办法再退。 孩子爸爸直接说,你不退,那我就录视频,让你们这个店开不下去。 花店老板这时也站出来说,你这个态度,我们肯定是退不了的。 孩子爸爸直接站在店门口,扯着嗓子喊,大家快来看,这家花店卖的花特别贵,还坑了我女儿买了50块钱花。 路过的陌生人都停下脚步,朝店里看去。 可怜的小女孩,抱着那束玫瑰花,手足无措的站在原地。眼里满是慌张和惊恐,她心里肯定会觉得,是自己做错了事才导致这样的局面。 哪有这样的爸爸,你要退花,还把小孩带过来当着她的面退。 就为了50块钱,把事情闹得这么大,让女孩以后去学校怎么面对她的同学和老师? 花店老板实在没办法,就报了警。 民警到店以后,先调查了店里的监控,上面视频显示的清清楚楚:是小女孩自己挑的花,并且店员也明确说了价格,全程并没有诱导,完全是自愿交易。 而且当天玫瑰花的市场价就是10块钱一支,而且是a级的,属于正常价格。花店是没有任何问题和责任的。 随后,孩子爸爸就被带走了。 这件事情被曝光后,全网都在骂这个爸爸。 有人说50块钱买得起孩子的一片孝心,却买不起这个男人的体面。 有人说节俭不是抠门,更不是不讲理,你想省钱没错,但不能拿孩子出气,更不能去欺负商家。 还有心疼孩子的,说这一闹那可能会让孩子以后不敢再表达自己的心意,心里也会留下阴影。 花店老板后来接受采访说,我不是不想退钱,但是他带着孩子来闹,当着孩子的面骂人,威胁我们,孩子吓成那样太让人心疼了。 这对孩子来说是一个很大的伤害,比50块钱大得多。 《民法典》里有规定,8周岁以上的小孩,能自己做和他年龄智力相匹配的事。 8岁小女孩,她花50块钱买玫瑰花送妈妈,钱并不多,也符合她的认知。 这笔交易没问题,孩子的爸爸不能以孩子不懂事为借口,强行要求商家退款。商家是有权利拒绝的。 对于鲜花能不能退货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明确规定,鲜活易腐的东西,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玫瑰花买回去拆了包装,放了一个多小时会蔫的。没办法再二次售卖,所以店家拒绝退款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毛病。 再说孩子爸爸大闹花店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有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辱骂他人,扰乱别人正常经营,属于寻衅滋事,能处5到10天拘留,还能罚500块以下。 他在花店里辱骂店员,并且拍视频威胁在店门口造谣,让花店做不了生意,这已经触发了法律。 说到底这根本不是50块钱的事,是这个爸爸太不讲理,还无视法律。他以为自己是在给孩子讨公道,其实是给孩子做了一个最坏的榜样。 让孩子知道自己的孝心是和心意可以被忽视,规则可以被打破,遇到事情靠撒泼打滚可以解决。 这样的教育,比50块钱的玫瑰对孩子的伤害更长远。 你怎么看这个爸爸的行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