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女司机强行超车剐蹭到他人,反而埋怨被剐蹭车辆不上道,还辱骂司机,司机不和她一般见识,提出把车挪一挪,不要堵路,结果女子撒泼打滚变本加厉,男司机忍无可忍,结结实实给了女司机一耳光。 当时是上下班高峰期,路上车辆众多,行驶虽然缓慢但也算井井有条。 本来所有车辆都按序行驶,可是这时候一女子开车强行超车,与后面男子驾驶的车辆发生了剐蹭。剐蹭并不严重,是一件寻常的交通意外。 男子起初也没想着如何,本来在道路上正常行驶,遇到女子驾车强行超车造成剐蹭,这种情况经常开车的人都清楚,属于女子全责。 男子下车查看车辆状况时,女子也下了车。 区别于男子的冷静不同,女子下车并未查看汽车状态,而是对着男子抱怨起来。 女子一味地责问男子为什么不让她变道超车,一味指责男子并且要求男子承担事故责任。 驾车男子查看车辆状况后,果然如自己预想的一样,小剐蹭属于小事故,感觉处理起来并不麻烦。 但是女子的言语引起了男子的不愉快,这么简单的交通纠纷,怎么还能怪到自己身上呢? 男子担心女子开车少,对于交通规则不清晰,反而耐心的给女子讲解了交通规则,并指出了这个事情责任是女子的,男子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责任。 男子的耐心解说,并没有被女子听进去,在女子听到男子说是女子驾车超车引起事故,要负全责时候,该女子的情绪瞬间失控起来。对着男子大声辱骂,一连几分钟,突然地举动把男子都骂蒙了。 这时候,随着事故的发生,两人车辆阻挡了道路的正常行驶,本就拥堵的道路上车辆行驶更加不方便。 男子本着事情不大的想法,觉得只要女子承认责任,双方拍照就可以把车暂时挪到道路边缘,等待处理人员到来,这样可以方便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一般来说这种小的剐蹭,拍照取证后,处理人员是可以按流程正常处理的。 没想到这时候女子的情绪更加激动起来,坚决不承认自己的问题,也不同意自己承担事故全责,更加拒绝移动车辆,坚持等到民警到来处理。 男子也没有办法,只能继续等待民警来处理,这期间依旧在女子辱骂中,跟女子耐心沟通。 男子的好意没有换来女子的理解,反而是越发放肆起来。就连周围围观的群众,弄清事情原委后,都在劝说女子。 女子觉得男子以及围观众人都在说她的错,她要承担全责,更加情绪激动,一连几分钟都在不断地辱骂男子,根本没办法正常沟通。 等到民警到来时候,男子总以为事情可以正常解决了。没想到,该女子连民警的处理结果都不认同,并且从始至终没有停止对男子的辱骂行为。 民警的到来也没能解决这个纠纷,男子的耐心随着时间的变长,在女子骂声中彻底消磨殆尽。 男子情绪瞬间失控,毫无征兆的扇了女子一巴掌。 这一巴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女子反应过来后大声呼喊,同时试图用牙咬男子来反击。 女子的力量自然是没办法与男子匹敌,随即女子哭着向旁边民警跑去,状告男子的行为。 自始至终,除了男子最后的情绪失控掌掴女子外,该男子一直试图用道理说服女子,而女子却子一开始就在辱骂指责男子。 撇开这个交通纠纷不谈,男子掌掴女子的行为绝对是不理智的,虽然女子的无理行为的确让人愤懑,但是动手打人是违法行为,女子的无理取闹并不能成为男子动手掌掴女子的合理的原因。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故意伤害身体,只要动手就违法,不管有没有明显伤。 如果女子受伤较重,伤情及以上,男子就涉嫌违反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现实中,因为争吵愤怒掌掴他人,是很容易造成耳膜损伤的,如果六周愈合不了,就构成了轻伤。 即使没有达到轻伤程度,伤害他人也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般是5-10日拘留,额外还有罚款。同时还要承担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以及留下违法/犯罪的记录,真的是非常严重。 最后,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首先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冲动,更不要不顾后果的去做一些行为带动事情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