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得漂亮!浙江杭州,女子刚把 12300 元房租交给房东,房东就说自己要卖房,还问女子索要钥匙方便带人参观,女子当场就拒绝了,可房东态度强硬:房子是我的,不答应明天就换门锁。女子接下来一个举动,让房东傻眼了! 周三下午三点,杭州拱墅区的出租屋里,林女士盯着手机银行的转账成功页面——12300元房租刚划给房东张姐,屏幕还亮着蓝幽幽的光,像块没捂热的冰。 签合同时说好租一年,现在才住满三个月,钥匙串上挂着的小熊挂件还新得很,是搬家那天特意买的,想着能安稳住到冬天。 张姐的电话跟着就打进来了,语气比平时急:“小林啊,跟你说个事,这房子我打算卖了。” 林女士捏着手机走到窗边,楼下的梧桐树叶子正往下掉,一片砸在空调外机上,“卖房子?那我怎么办?” “你先住着,就是得配合下——把钥匙给我一把,后面带人来看房方便。”张姐的声音透过听筒传过来,带着不容置疑的熟稔。 林女士心里咯噔一下,钥匙串在手里转了半圈,小熊挂件蹭到掌心,有点痒:“张姐,这不合适吧?我住着呢,带陌生人进来多不方便。” 电话那头的声音突然硬起来:“房子是我的,我想卖就卖,要把钥匙怎么了?你不答应,明天我直接找人来换门锁,到时候你进不来可别怨我。” 林女士深吸一口气,没挂电话,直接点开微信里存着的租房合同照片——第三条写得清清楚楚:租赁期内,房东需提前7天书面通知租客卖房事宜,且带人看房需征得租客同意,每次看房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需多次看房应协商固定时段,不得影响租客正常居住。 张姐大概没细看合同,或者觉得“房子是我的”就能说了算,可法律上,租客的居住权和房东的所有权,从来不是谁嗓门大谁说了算;就像这把钥匙,房东握着产权的钥匙,租客握着居住的钥匙,少了哪把,这房子都算不上真正“能住”。 张姐的强势,大概是觉得租客好拿捏——毕竟房租刚交,押金还押在她手里;可她忘了,现在的年轻人租房前,谁没在网上搜过“租房避坑指南”?林女士存合同照片时,特意把关键条款标了黄,就怕遇到这种事,没想到真用上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足足半分钟,再开口时,张姐的声音软了:“那……我下次看房提前跟你约时间行吧?你看周末上午行不行?” 后来林女士说,那天挂了电话,她把合同条款截图存进了手机相册,又在备忘录里记了“房东沟通记录”——租房不是“寄人篱下”,守住合同,就守住了自己的小窝。 如果你也在租房,记得把合同里关于“卖房、转租、看房”的条款标出来,拍照存好,遇到问题时,它比“好好说”管用,比“怕麻烦”硬气。 晚上锁门时,林女士又捏了捏钥匙串上的小熊挂件,这次是暖的——原来安稳,不是等来的,是自己攥在手里的。
啊,这是直接跳过中介?
【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