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腾冲两位民警在米线店吃饭时,接到警情通知,没吃完就匆匆出警。邻桌小伙周明浩见状,主动帮两人付了餐费。民警执行任务后发现被代付,多方打听找到小伙住址,次日带着礼物登门感谢,还对其进行了表彰。此事被人民日报转发后引发热议,网友纷纷为警民之间的善意互动点赞。这则暖心故事的背后,不仅是温情,更藏着法律层面对公职人员履职与公民善意的解读。(来源:人民日报) 一、事件经过:一顿没吃完的米线,一场双向奔赴的善意 最近,云南腾冲一家米线店的监控视频暖哭了无数人。画面里,两位民警刚端起米线吃了几口,其中一位的电话突然响起——是警情通知。挂了电话,他立刻拍了拍同事:“走走走,出警!”两人二话不说,放下碗筷就急匆匆冲出了店门,桌上的米线还冒着热气。 这一幕刚好被邻桌的小伙周明浩看在眼里。他知道民警工作特殊,常常连安稳吃饭的时间都没有,心里瞬间被触动。等自己吃完结账时,他特意指着民警那桌问老板:“他们这桌多少钱?我一起付了。”老板说民警跟店里熟,常会事后补款,可周明浩还是坚持付了钱:“能为他们做点儿小事,挺自豪的。” 另一边,两位民警处理完警情已经是傍晚,赶紧打开微信给老板发红包付米线钱。老板的回复让他们愣了一下:“中午有个小伙已经帮你们付过啦!”两人连忙追问小伙的样子和姓名,可老板也说不上来,只记得是个戴眼镜的年轻小伙。 凭着一点点线索,民警们多方打听,终于查到了周明浩的信息和家庭住址。第二天一上班,他们就提着两包礼物找上门,敲开门紧紧握住小伙的手:“我们是派出所的,特地来谢谢你昨天付的米线钱!”周明浩又惊又喜,连忙摆手:“就十几块钱的事儿,警民之间互相惦记不是应该的嘛!”之后,派出所还专门为周明浩送上了表彰。 二、法律拆解:民警“事后补款”“登门感谢”,藏着这些规矩 这则看似简单的暖心故事,其实藏着公职人员履职的法律边界和对公民善意的尊重,咱从法律角度扒一扒关键处: 1. 民警为啥必须补款?公职人员不能占群众便宜 有网友疑惑:“民警为群众办事,吃碗米线被代付不是小事吗?”但从法律和纪律层面看,这事真不小。《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应当清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民警作为公职人员,即便只是一顿米线钱,也不能无故接受群众的财物馈赠——哪怕是出于善意的代付,也可能涉及“群众利益输送”的嫌疑。 所以两位民警得知被代付后,第一时间想补钱、找不到人就登门感谢,不仅是道德层面的礼貌,更是严守公职人员纪律的体现,避免了“占群众便宜”的争议。 2. 小伙代付算“赠与”吗?法律支持这种善意互动 从法律上讲,周明浩主动为民警付餐费的行为,属于“无偿赠与”。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但民警出于纪律要求拒绝了这份“赠与”,转而登门感谢,既尊重了小伙的善意,又守住了职业底线。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公民对公职人员的善意回应,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反而体现了社会对公职人员履职的认可。法律不禁止公民出于敬意的善意举动,只要不涉及利益交换,就是合法合规的暖心行为。 3. 派出所表彰小伙合法吗?这是对公民善意的正向引导 派出所为周明浩送上表彰,从法律角度看完全合理。《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维护警民关系。对主动关爱民警的公民进行表彰,不仅不违反规定,反而能传递“警民互助”的正能量,鼓励更多人理解和支持公职人员工作,是合法且有积极意义的举措。 三、网友热议:这波互动,为啥让全网破防? 事件被人民日报转发后,评论区瞬间被“暖心”“感动”刷屏,网友的观点出奇一致,满是对这份双向奔赴的认可: 点赞小伙派:“这才是刻在骨子里的善良!不是多贵重的礼物,却是最真诚的心意,为华东师大的准老师点赞!”“十几块钱不多,但这份同理心太难得,看到别人的辛苦并愿意付出善意,太可贵了。” 敬佩民警派:“民警太较真了,十几块钱还专门找上门感谢,这就是对群众善意的尊重,活该被爱!”“他们不仅守护平安,还懂得回应善意,这样的民警谁能不爱?” 感慨双向奔赴派:“民警守护我们,我们心疼民警,这才是最好的警民鱼水情!”“不是单方面的付出,而是互相惦记,这种温暖能治愈好多疲惫。” 这起“米线店的互动”之所以戳中人心,是因为它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藏着最朴素的道理:民警的“急着出警”,是对“守护责任”的践行;小伙的“默默买单”,是对“他人辛苦”的体谅;民警的“登门感谢”,是对“公民善意”的尊重。 它让我们明白,公职人员的纪律性体现在“不占一丝便宜”的坚守里,公民的善良体现在“看见他人不易”的共情里。而当这份善良被郑重回应,就会变成照亮更多人的光。 最后想问:你遇到过民警履职的暖心瞬间吗?如果是你,会为中途出警的民警买单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浙江杭州,女子和朋友去吃自助餐,2人花费1346元,女子为了吃够本,点了28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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