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53岁男子冒称初中生,诱骗多名初中女生和自己交往,不仅拍摄了一些女生的不

洁说圈 2025-05-31 18:51:21

江苏,一53岁男子冒称初中生,诱骗多名初中女生和自己交往,不仅拍摄了一些女生的不雅照,甚至还和一女生发生了关系,案发后,男子获刑10余年。

据悉,时年53岁的男子冯某闲来无聊,于是就冒称一15岁的初中男生小张,随后就与同样是初中生的女孩小慧谈起了恋爱,随后又以小张大伯的名义给小慧发红包,并诱骗对方发生了关系。

尝到甜头后,冯某又添加了多名女生联系方式,随后又是诱骗对方拍摄了不雅照,就这样,短短的一段时间以来,冯某就拿到了10多名女孩的不雅照。

正当冯某抱着这些照片欣赏的时候,结果有家长发现了端倪并报了警,冯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本案中,冯某的行为看似单一,实则触犯多项法律罪名。

首先,冯某与小慧发生关系的行为,实际上,构成《刑法》第236条规定的QJ罪。

原因很简单,本身来说,小慧年仅13岁,而冯某也明知对方的年龄,那么,根据《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第19条,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推定行为人明知其为幼女。

而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认知能力不足,以欺骗、引诱等方式与其发生关系的,应当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

冯某利用虚构身份、伪造亲情关系等手段,使小慧在认知错误的状态下作出同意表示,这种同意并非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认定为犯罪既遂。

其次,冯某诱骗10余名女生拍摄不雅照片的行为,需区分受害者年龄适用不同罪名。对于不满14周岁的女生,即便其在自愿状态下拍摄裸露身体的照片,冯某的行为责构成《刑法》第237条规定的猥亵儿童罪。

因为该罪对儿童实行特殊保护,不要求行为人使用强制手段,只要实施猥亵行为即构成犯罪。根据司法解释,"猥亵"包括拍摄淫 秽照片等淫 秽行为。

在罪数关系上,冯某的QJ罪、猥亵儿童罪属于独立犯罪行为,最终,法院数罪并罚,判处了冯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其实,对于冯某来说,面临的10余年的刑期,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更是对一些人的警告:任何试图利用未成年人天真无邪实施犯罪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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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轻舞

轻舞

4
2025-05-31 19:41

抓起来化学阉割

ROUJER

ROUJER

3
2025-05-31 19:55

他是如何冒充年轻几十岁的孩子发生关系的,看不出来的吗

MACCLKK发财

MACCLKK发财

2
2025-05-31 19:32

应该墙壁墙壁墙壁墙壁墙壁

青鸟和飞鱼

青鸟和飞鱼

2
2025-05-31 19:40

这,不枪毙吗

洁说圈

洁说圈

洁说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