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一85岁老人发病,虽然离医院就4分钟的路,但家人怕耽误病情还是叫了12

可爱卡梅伦 2026-02-27 00:36:53

山西阳泉,一85岁老人发病,虽然离医院就4分钟的路,但家人怕耽误病情还是叫了120,不料,医护人员拒绝帮家属把老人抬下5楼。导致老人40分钟才上救护车,老人因耽误了抢救,不幸离世,而急救中心却说:我们没义务帮着抬人,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家属愤怒的起诉到法院,一审:急救中心承担50 %责任,赔偿家属17万,急救中心上诉,二审判决出乎意料。 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得炸。85岁的老太太,五楼,没电梯,晚上十点多发病,家里人急得团团转,120来了,俩医护人员往屋里一站,就是不动手抬。家属说咱一起搭把手,五个人怎么也能抬下去,人家就一句话:不是我们活儿。老太太的女婿急得满世界打电话找亲戚,老太太自己还强撑着用手机联系朋友,视频那头愣是没人接——大半夜的,谁手机响能马上接着啊? 那四十分钟里发生了什么,只有那间屋里的墙知道。老太太躺在那里,心电图显示极度心动过缓,医护人员就给扎了点儿氯化钠,别的药没上,监护也没正经做。女儿从太原往回赶,电话里求医生,说我到了肯定重谢,人家还是不松口。后来老太太脸色青紫了,这才慌了,赶紧抬下楼往医院送。四分钟的路,送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急救中心后来怎么说的?调度员提醒过家属要找好抬的人,我们的人没义务干这个,帮了是情分,不帮是本分。这话听着冷,但人家还真有依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里确实没规定医生护士必须当担架工,那是医疗救护员的活儿。问题是阳泉压根没配医疗救护员,一辆车就一个医生一个护士一个司机,仨人来了,摊手说没人抬。 法院判了,一审二审都判急救中心赔17万,承担一半责任。为啥不是全责?鉴定意见说了,老太太85了,本身有高血压冠心病,发病前两天就胸闷过,这种基础病风险高,不能全怪急救。但急救的错也明摆着:心律失常没用药,拖延搬抬40分钟,心肺复苏还不规范,这几条加一块儿,人命就这么耽误了。 这事儿最让人堵心的不是判多少钱,是那句“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听着好像没毛病,可往深了想,120是干嘛的?是救命的。你穿着那身白大褂,提着药箱进了人家的门,你就是那家人眼里的指望。四十分钟,五层楼,就那么僵着,老太太躺在那儿听着他们争论谁来抬自己,这心里什么滋味?她那一辈子,就结束在这四十分钟里了。 女儿冯女士后来说,我能接受母亲老去离开,接受不了她想活的时候,没人伸手。这话扎心。一个85岁的老人,求生的本能让她深夜联系亲戚,让她等着110来人帮忙,结果等来的是脸色青紫、呼吸停止。 阳泉急救中心也有难处,他们说早几年就申请配担架员,资金一直批不下来。山东德州算过一笔账,一辆车配齐担架员,一年要多花一千多万,地方财政吃不消。没钱,就没人;没人,就得让医生护士既看病又当苦力;可人家医生护士也委屈,说我学医八年不是为了抬担架的,万一抬的过程把腰伤了,往后还怎么救人? 这矛盾不是一天两天了。北京从2017年就立法规定每辆急救车必须配担架员,可那是北京,全国大多数地方还做不到。老旧小区没电梯,楼梯窄,担架拐不过弯,一个病人一百多斤,最少得四个人才能安全抬下去。四个人,哪来那么多现成的人手? 老太太走了快两年,家属说17万赔偿到现在没拿到手,下一步得申请强制执行。钱能强制执行,人命呢?那四十分钟里的每一分钟,都是眼睁睁看着生命流走的,这笔账算不清。 这事儿说到底,不是谁故意要害人,是制度有个窟窿,窟窿里掉进了一条命。医生没错,他们按规章办事;家属没错,他们求人帮忙;急救中心也没全错,他们确实没钱配人。可老太太呢?她做错了什么?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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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05:29

需要救护车的时候要求配担架员的收一定的费用就完美解决了。羊毛用羊出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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