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男子花5600元套圈,套中红旗车后商家当场翻脸反悔,拒兑现且称钱一分不退,男子气得报案求助,可仅退回套圈本金。网友:这哪里是套圈,明明是圈套,商家压根就没有想着给中奖者兑现者,这就是明目张胆的诈骗! 2025年2月22日,山东济宁的集市热闹非凡。周先生闲逛着,突然被一个摊位吸引了目光。 摊位中央,赫然停着一辆红旗轿车,车身上贴着大红色的横幅:“套中三次,得车子两年使用权!” 摊主是个中年男人,穿着得体,说话底气十足:“各位放心,车就在这儿,规则写在这儿,套中三次,当场兑现!” 周先生心动了。他平时就喜欢套圈,对自己非常有信心! 他心里盘算着:就算套不中,当买个乐子。可要是真套中了,两年用车权,怎么算都值! 他决定给老板“上一课”。但是前面套了几千块钱,一直套不中,老板笑开了花。 周先生没有放弃,继续购买套圈,累计买了5600块钱。 地上的小奖品越来越多——玩偶、饮料、小家电,可他眼里只有那辆红旗车。 还剩1000多个圈的时候,奇迹发生了。周先生套中三次达标了! 现场瞬间沸腾了。围观的人欢呼起来,有人拍周先生的肩膀:“兄弟牛逼啊!真让你套中了! 快,赶紧让老板兑奖!” 周先生也兴奋得脸都红了,他走到摊主面前,笑着说:“老板,按规则,这车我是不是能开走了?“ 可是刚才还满脸堆笑的摊主,脸色瞬间变了。他支支吾吾,开始找借口: “这个……车不是我本人的。车主在鄂尔多斯呢,联系不上。哦不对,车主在国外,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周先生愣住了:“那你摆这儿干啥?规则上写的'套中三次得两年使用权',现在什么意思?” 摊主语气硬了起来:“反正车给不了,钱也一分退不了。你爱咋咋地。” 围观的人炸了。这不是骗人吗?车都摆出来了,现在说给不了?报警!必须报警! 周先生气得手都在抖。5600元不是小数目,更重要的是,这口气咽不下去。大庭广众之下,这么多人见证,老板敢明目张胆地赖账? 他当场拨通了110。 警察很快赶到现场,了解了情况,进行调解。 最终,在警方的协调下,摊主退回了5600元本金。 周先生拿着钱,心里却堵得慌。 “就这么算了?他这明显是诈骗啊!要是每个人都这样,骗完了退钱就没事了?那我明天也摆个摊,说套中送房子,骗完再退钱,是不是也能随便干?” 但警方表示,这种情况属于消费纠纷,已经促成退款,后续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走民事诉讼。 周先生无奈,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这件事被媒体曝光后,网友彻底炸锅了: “退钱就完事了?那诈骗成本也太低了吧!” “按这个逻辑,我也可以宣传套中送别墅,骗到人再退钱,零成本赚钱啊!” “这明显是诈骗犯罪行为,怎么能按消费纠纷处理?” “老板压根就没想着兑现,车就是个道具,这就是明目张胆的诈骗!” 那么,从法律上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奖励商品应符合承诺,不得损害消费者权益。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也明确,奖品为使用权时,市场价值超5万元需合规,商家需承担兑现责任。 说白了,摊主的行为已经涉嫌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 但遗憾的是,目前只是退款了事,没有进一步的处罚。 这件事最让人寒心的,不是5600元的骗局,而是“骗完退钱就没事”的处理结果。 这哪里是套圈,这是把消费者的信任当猴耍。 更可怕的是,这种"退钱了事"的处理方式,实际上是在纵容欺诈。今天他骗5600退5600,明天他骗5万6退5万6,后天呢? 法律的意义,不是让受害者拿回损失,而是让作恶者付出代价。 如果欺诈的成本只是"原路退回",那守法的人反而成了傻子。 建议惩罚性赔偿——退一赔三是最基本的,要让骗子赔到肉疼,才能长记性。消费者的信任,经不起这样一次次地透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