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哥去世,我去奔丧被开除,这还有人性吗?”哥哥不幸去世,弟弟请假未获批去奔丧

乐菱说社会 2026-02-23 21:29:19

“我亲哥去世,我去奔丧被开除,这还有人性吗?”哥哥不幸去世,弟弟请假未获批去奔丧被辞!公司:丧假主要适用于直系亲属,且其未经同意请假!网友:公司制度不能没有人性!谁都会有这种情况! 2023年4月,45岁的乔师傅经熟人介绍,入职北京一家养老中心当厨师。 他话不多,干活实在,每天天不亮就到厨房熬粥、蒸馒头,给几十位老人准备热乎早饭。老人们都夸:“小乔做的菜软烂入味,像自家孩子一样贴心。” 可谁也没想到,这份安稳的工作,竟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家庭变故戛然而止。 同年8月19日,乔师傅接到老家电话:亲哥哥突发重病,已下病危通知。 他立刻发信息向后厨经理高某请假15天:“我哥快不行了,我想回去送他最后一程。” 高某回复:“太长了,批不了。” 乔师傅马上退让:“那我不带薪,行不行?” 对方没再回话。 第二天晚上,噩耗传来——哥哥走了。 乔师傅强忍悲痛,给高某发最后一条消息:“高经理,我原想明天再干一天,现在来不及了,今晚就得赶回去,明早坐火车走,特此请假。” 他以为,人之常情,单位会理解。 可等他8月25日风尘仆仆返京,准备次日复工时,高某冷冷回复: “下周一找我,写辞职信,明天不用来了。” 三天后,一封正式《辞退通知书》寄到他手上,理由赫然写着: “擅自离岗,未说明亲属关系,未获批准,严重影响工作安排。” 更刺眼的是,养老中心强调:“丧假只适用于父母、配偶、子女,兄弟不在法定范围。” 乔师傅懵了。 他在养老院天天给别人的父母做饭,自己的亲哥哥走了,连请几天事假都不行? 他申请劳动仲裁,败诉;又起诉到法院,一审仍判他输。 直到案件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事情才迎来转机。 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解除劳动合同是最严厉的惩戒。乔某因亲哥哥病危去世,请不带薪事假,属人伦常情。用人单位不仅拒绝,事后还以‘擅自离岗’为由直接开除,有违公序良俗。” “尤其该单位是养老机构,本应更懂‘孝’与‘情’之重,却对员工的至亲之痛如此冷漠,实难令人接受。” 最终,法院终审判决:养老中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乔师傅7000余元。 【网友热议】 “养老院天天喊‘尊老爱幼’,结果员工亲哥死了都不让请假?你给老人端汤送药,谁给你端一碗热汤?” “理解归理解,但制度就是制度!厨房就两个人,他一走五天,老人吃饭怎么办?提前沟通、找替班,哪条做不到?直接走人就是失职!” “法律没规定兄弟算丧假,但《民法典》第8条明确: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院这次判得好——法律可以冰冷,但社会不能没有温度。” 我认为,这场官司表面是“丧假之争”,实则是现代职场对人性底线的试探。 企业总说“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可当制度与人伦冲突时,真正考验的,不是员工是否守规,而是企业是否有心。 尤其讽刺的是,涉事单位是一家养老中心—— 一个本该最理解“亲情”“告别”“临终陪伴”的地方,却用最机械的方式,切断了一个男人送别至亲的权利。 法律或许没强制给“兄弟丧假”,但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是:一个人,在亲人离世时,有权悲伤,有权告别,有权暂时离开岗位。 若连这点空间都不给,那所谓的“高效管理”,不过是披着制度外衣的冷血。 更值得警惕的是,当越来越多企业把“服从”当作忠诚,把“不请假”当作敬业,我们正在培养一代不敢哭、不敢痛、不敢做人的打工人。 乔师傅赢了7000块钱,但真正该反思的,是那些把员工当成工具,却忘了他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 的管理者。 愿所有奔丧路上的人,不再被一纸“制度”拦在亲情之外。因为—— 一个连亲人都不能送别的人,又怎能真心照顾别人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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