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一男子跟女友恋爱9个月,双方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方,两个年轻人也在酒店里见了双方父母,收下了见面礼。之后男子也把女友带回老家,谁想到女友嫌弃男子家里寒酸,提出了分手。男子就怪到父母头上,说因为父母条件差,才导致自己感情破裂。父母很无奈:我们给你准备了车子、房子,但是你自己呢,一个月的工资都不够花,谈恋爱花费8万,部分还是父母支持的。父母表示,踏实工作、好好挣钱,自然能留住姑娘。 男子谈了3段恋爱,还责怪父母贫穷,父母则表示,3段恋爱自己都处理不好,怎么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本新闻参考来源:百姓调解报道。) 一男子张某,今年29岁,是家中的独生子。 要说张某,这个年纪,也是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但是前前后后一共谈了3段恋情,最后都没有谈成功。 这次,张某找到了一个比自己大3岁的女子李某,两个人谈了9个月的时间,恋爱也还算是很顺利,感情也很稳定。 这一次,他俩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也到了跟双方父母见面的时间。 两方的家属都约了在酒店里吃饭见面,当时也互相给了见面礼。 本来眼看着婚事要定下来了,谁曾想,却发生了变故。 后来的某一天,张某把女友给带回家,了解一下自己的家庭情况。可是过来之后,女友看到张某的家境贫困,女友开始嫌弃张某家中过于寒酸。 再之后,又跟张某的家属提出,索要16万元的彩礼钱,这笔钱,作为农民出身的父母来说,张家父母怎么能拿得出来呢。 张某的父母讨价还价,之后女方家同意将彩礼降到14万元,可是张家的父母还是不同意,觉得这些钱还是拿不出来。 张家父母指出,周围人家娶媳妇,也就10万块钱,一下子拿这么多钱,还要找亲朋好友借。 听到男友的父母是这样的态度,女友感到很无语,她觉得男友家里就是没有诚意,要么这个婚就不要结了。 女友直接提出分手,自此之后,不管张某怎么跟她联系,女友也不跟接电话了。 而张某感觉,这次婚事告破,就要怪自己的父母,他们确实寒酸,也不肯拿钱帮忙操办婚事。凑点钱给自己结婚,不就行了嘛! 这下,张某直接就跟自己的父母吵起来。 而张某的父母表示,自己也很冤枉。儿子在谈第一段感情的时候,当时给出了5万元的彩礼钱,但是儿子也不争气,女方也有想法,后来婚也没结成。 因为意见很大,最后因为退还彩礼的问题,还吃了官司,闹了很久。 而这一次,张某直接敞开讲,女友来家,看到家里这么寒酸,这也是直接原因。父母拿不出彩礼钱,这也是重要因素。 张某的母亲也很生气,她跟儿子说:还不是你自己工作不稳定,一点也不踏实,要么上厂打螺丝,挣点钱,还不够自己花,谈个恋爱还要父母贴钱。 另外,张某的父亲也表示:自己就是个庄稼汉,辛勤劳作,才给儿子置办了车子、房子,就这样,儿子还嫌弃,责怪父母没有出力。 要说,“母不嫌子丑、子不嫌母贫”,但是张某的人品却坏得很,真的是把人性表现的淋漓尽致,甚至直接就嫌弃父母,一点也不从自身找原因。 自己不努力,一味指望家里,把父母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 本案释法: 父母帮助儿子买房、买车,但是儿子还嫌弃父母寒酸、嫌弃他们贫穷,如何评价这个儿子的行为?父母给了5万彩礼钱,女方不结婚,这笔彩礼钱是否可以追回呢? 根据《民典法》第五条规定,法律明确规定,没有登记结婚,彩礼应当返还。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已经领证但是没有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存在其中一项因素,均可以申请退还彩礼。 张某的父母,在张某的第一段恋爱的时候,同意给出5万元的彩礼钱,结果女方不同意结婚,这笔钱原则上可以追回。 儿子嫌弃父母寒酸贫穷,据《民典法》规定,属于一种典型的恩将仇报的失德行为。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是在子女成年之后,则需要反向扶养,要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 但是,作为儿子,成年之后还是继续找父母索要财富,嫌弃父母没有本事,本质上就属于对父母劳动的否定,嫌弃他们赚钱的样子难看,这是人性中最为深重的“恶”。 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善生活,这才是重点。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