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一男子花了5600元,套中了一辆红旗轿车,谁知商家却突然表示,车子不是

大彬叔叔 2026-02-23 19:51:38

山东济宁,一男子花了5600元,套中了一辆红旗轿车,谁知商家却突然表示,车子不是在本人名下,自己也没有车钥匙,于是男子选择了报警求助,最终,经过协调商家退还了男子5600元套圈费用,事发后,网友则坐不住了,纷纷表示商家玩不起。 据周先生表示,当地一处套圈摊摆出了套车的游戏,套中一次奖励288元,套中三次就送红旗车2年的使用权,而套圈则是100元100个圈。 因为对自己的套圈技术很自信,而且对这部车子也是势在必得。 于是,自己就花了5600元买了5600个圈,在还有1000多个圈没用的情况下,终于套中了这部车子。 可是等待兑现时,商家却反悔了,不是说自己不是车子所有人,就说车主出国了,总之就是以各种理由拒绝兑现。 于是,周先生选择了报警求助,最终在民警的协调下,周先生拿回了套圈的5600元,事发后,周先生将这一幕发在社交媒体上。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商家太没诚信了,这其实就是诈骗了,没有车子所有权,你套车干什么? 还有网友说,商家就是玩不起了,就算没有车子所有权,车子能开过来,最起码这个车主自己是认识的,就是不想兑现而已。 实际上,商家的这种行为,存在诈骗的可能性。 为什么这样说,如果商家说的是真的,车子是别人的,自己没有车钥匙,也没有行驶证,那么,即便别人套中了车子,商家也没办法兑现,那么,从一开始,商家就没打算兑现。 在法律上,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是虚假陈述,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定义为诈骗行为。 而按照关于诈骗的司法解释,诈骗数额3000到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要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本案发生在山东济宁,而涉及数额在5600元,已经达到了入罪标准,因此,从数额上来看,涉事商家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按照刑法的规定,商家要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就算是不构成刑事犯罪,商家的这种行为也已经是消费欺诈了,即没有车子所有权,也没办法兑现车子使用权,作为消费者而言,有权要求商家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即赔偿一万五六左右。 不过,这部轿车市场价值至少在二三十万,赔偿一万五六也没办法弥补周先生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周先生有权要求兑现车辆使用权或者是要求按照同型号车子的市场租赁价格折现。 本身来说,周先生和商家之间是消费合同关系,也是一种射幸合同关系,即周先生买了圈,不一定能够套中车子,所以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即周先生通过较小的支出,以此换取较大的回报,因此这也是一种射幸合同关系。 现在商家不兑现承诺,就是属于违约行为,那么,周先生有权要求商家兑现承诺或者是按照同型号车子的市场租赁价格折现,这在法律上都是可行的。 不过话说回来,即便商家不构成犯罪,也要对这样的商家进行严厉处罚,这简直是无本万利的生意。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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