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坏种!”江西南昌,女子在小区楼下,突然发现从楼上射下来一束绿光,一直在自己

静心法谈 2026-02-12 22:57:17

“天生坏种!”江西南昌,女子在小区楼下,突然发现从楼上射下来一束绿光,一直在自己身边摇晃,女子抬头发现有人拿激光笔照射,女子觉得该行为太危险,就拿出手机想要拍下来留证据想要报警,毕竟那光照到眼睛会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对方见女子拿手机立即把光关掉,等女子把手机收起来后,那人又拿激光笔照射她的脸和眼睛,女子觉得这个行为非常恶劣,网友:必须严惩! 张女士饭后在小区楼下走路,啥也没干、谁也没惹。 突然就感觉一道刺眼的绿光从楼上射下来,在她身边来回晃悠。 一开始她还没反应过来,等抬头一看,楼上居然有人拿着激光笔,专门对着她照。 谁不知道激光笔这东西可不是闹着玩的,尤其是大功率的,直射眼睛那是不可逆的伤害。 轻则视力模糊、眼睛刺痛,重则视网膜灼伤、永久性失明,这是拿别人的生命当儿戏。 张女士当场就觉得这行为太危险了,完全是恶意伤人。 于是赶紧掏出手机,想把这一幕拍下来留证据,然后报警处理,毕竟这种人不惩治,以后还得祸害别人。 对方一看张女士举手机拍摄,立马秒关激光笔,装得跟没事人一样,躲在楼上不敢露头。 张女士看对方把激光笔关了,还以为这个人知道错了、知道害怕了,想着先把手机收起来。 看看对方还会不会再犯,也就没一直举着手机,可万万没想到,人怎么能坏到这种地步! 张女士的手机刚收起来、刚揣进兜里,那道让人恐惧、让人恶心的绿色激光,再一次从楼上射了下来! 这次更过分,直接对准张女士的脸和眼睛猛照,故意挑衅。 张女士当时又怕又气,自己好好走在路上,平白无故遭这种恶意伤害。 这种躲在暗处的恶,比明面上的冲突更可怕,因为你不知道对方是谁、住哪层。 张女士见状没有跟对方硬耗,而是第一时间赶到小区物 业。 把自己遭遇的情况一五一十告诉了工作人员,要求他们严肃处理这件事,一定要找到这个恶意使用激光笔伤人的人。 后来这事发到网上后,网友们全都炸了,评论区一边倒的愤怒:这也太缺德了,纯纯坏种! 躲在楼上搞偷袭,故意照眼睛,必须严惩不贷。 激光笔伤人是违法的,赶紧报警查出来,让他付出代价。 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这种行为都不能惯,监护人也得担责。 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个激光笔吗,至于这么上纲上线? 其实激光笔的危害比你想象的大得多,它的光束能量高度集中。 直射眼睛时,会瞬间灼伤视网膜黄斑区,这种损伤是永久性、不可修复的,一旦伤到,视力直接报废,一辈子都好不了。 之前就有很多案例,孩子玩激光笔照伤眼睛,落下终身残疾,大人故意照人,性质更恶劣,这就是故意伤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5–10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这次恶意照射,对张女士的眼睛造成了实质性损伤,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那就不再是简单的治安处罚了。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残疾的,处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哪怕最后查出来,做这件事的是未成年人,也别想一句不懂事就轻飘飘翻篇。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监护人必须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该赔医药费赔医药费,该赔精神损失费赔精神损失费,该接受管教就接受管教,绝不能纵容。 这个拿激光恶意照人的家伙,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 小区有监控、有住户,只要警方介入调查,肯定能揪出这个人。 希望张女士一定要坚持维权,报警到底,也希望相关部门重视起来,尽快找到这个恶意伤人的人,依法处理。 这种天生坏种、恶意伤人的行为,必须零容忍,必须严惩到底! 大家觉得这种人该不该重罚?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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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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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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