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虎林,有小学生课堂上持续发出“呜呜呜”的声音,这让老师十分头疼,老师多次警告没有效果,学生仍依旧捣乱,导致其他学生无法集中精力听课,课堂秩序大乱,老师冲动之下用手背打了学生的面部,事后家长得知此事后报了警,民警经鉴定调查,给出老师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家长对此不服,决定起诉老师。 去年9月22日,李老师走进教室,准备开始讲课时,教室里学生们正襟危坐,眼神中满是对知识的渴望。 可就在李老师讲得正投入时,突然,一阵呜呜呜的声音打破了教室里的安静,学生们纷纷交头接耳,注意力全被这奇怪的声音吸引走了。 李老师眉头紧皱,顺着声音望去,发现是小陈在捣乱,李老师先是好言相劝,目光中满是期待,希望小陈能立刻停止这扰乱课堂的行为。 可小陈却像没听见似的,依旧我行我素,继续发出那刺耳的声音。 课堂秩序很混乱,其他学生根本无法集中精力听课,李老师冲动之下用手背狠狠地打了小陈左侧脸一下。 这一打,教室里瞬间安静下来,学生们都惊恐地看着这一幕,李老师打完就后悔了,他看着小陈,眼神中满是愧疚,赶紧向小陈道歉,希望能得到他的谅解。 当天,小陈和家长似乎也接受了李老师的道歉,这事看起来就这么过去了。 到了11月27日,不知为何,家长突然又想起了这事,也许是越想越觉得不平衡,最终报了警。 民警也仔细询问了李老师、小陈以及其他在场的学生,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经过一番严谨的鉴定调查,民警认为李老师的行为虽然冲动,但并未达到行政处罚的程度,于是给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虽然民警不予行政处罚,但李老师还是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还被调离了原来的岗位。 这对于李老师来说,无疑是个不小的打击,他没想到因自己的一时冲动,会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 家长得知这个结果后,还是不服气,他们觉得自己的孩子受到了伤害,不能就这么算了,于是决定起诉李老师,要通过法律为孩子讨回公道。 学校觉得,李老师虽然冲动打人不对,但出发点也是为了维护课堂秩序,希望能从轻处理。 而家长却认为,孩子在课堂上捣乱固然有错,但老师也不能动手打人,必须给孩子一个交代。 李老师觉得自己平时工作兢兢业业,对学生也是关爱有加,只是这次一时没控制住情绪,才酿成了大错。他希望能得到家长和学校的理解,也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从法律层面来讲,如果学生只是受到一般伤害,老师的行为确实可能不用行政处罚。 但如果造成精神损害,家长是有权要求精神赔偿的。 学生小陈在课堂上持续发出声音扰乱秩序,虽违反了课堂纪律,但并未触犯具体法律条款,主要涉及的是学校内部管理规定。 而李老师冲动之下用手背打学生面部,这一行为则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该条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过,由于小陈伤情较轻,且李老师事后及时道歉并获得谅解,民警根据情节轻微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但李老师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岗位,这属于教育系统内部纪律处分。 家长不服起诉,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证明李老师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其实,此类轻微体罚较难被认定构成严重精神损害。 可即便民警做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李老师还是受到了党内警告和调离岗位的处分。 这也可以看到学校在处理此类事件时的谨慎态度,既要维护学生的权益,也要对教师的行为进行规范。 学生扰乱课堂秩序,老师该如何正确引导和处理,家长在面对孩子受伤时,又该如何理性维权,学校在处理师生矛盾时,又该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呢?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是觉得家长的做法合理,还是认为李老师应该得到更多的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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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教,父之过。师道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