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的一律开除!”湖南一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开除学籍

南风意史册 2026-01-22 14:27:54

“纹身的一律开除!”湖南一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开除学籍不准入学,不料女生恼羞成怒,要求学校赔15万精神损失费,校方坚决不让步!   “我就是想读书,纹身又不是犯罪!”十五岁的小雨站在学校门口,手里还捏着刚发下没几天的课本和宿舍钥匙,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那是长沙一所职业技术学校的开学日。小雨揣着录取通知书,心里满是开启新生活的期待。她穿着长袖,和所有新生一起参加集训。九月的长沙,暑气未消,训练中她下意识卷起了袖子。   一个卡通图案的纹身,就这么露了出来。看到纹身,带队老师的眼神立刻变了,快步走过来,语气严厉道:“你有纹身?学校有规定,你这样是不能入学的。”   小雨慌了,连忙解释说可以洗掉,或者以后永远穿长袖遮住。但老师不听,当场就叫来了家长。   办公室里,气氛冰冷,学校的决定没有任何商量余地:“根据《招生简章》,有纹身者取消入学资格。你现在就可以收拾东西离开了。”   小雨的父亲陪着笑,说了无数好话,甚至保证一周内就带孩子去清洗干净。可校方的态度坚决得像块石头,当天下午,小雨的学籍就被注销,她像一件不合格的货物,被清退了。   从满怀希望到坠入谷底,小雨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觉得又丢人又愤怒。   不甘心就这么被清退的她,上网查了资料,又问了懂点法律的人,一个念头越来越强:学校没权利不让自己上学。   就这样,小雨和父亲一合计,俩人决定较这个真,他们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   诉讼请求写得很清楚:确认学校取消入学资格的行为违法,并索赔学费、交通费损失5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在他们看来,这不仅是要钱,更是要一个说法,要一句道歉。   而学校的回应,只有硬邦邦的四个字:坚决不让步。   可到了法庭上,法院的判决,给这起纠纷定了性:学校的做法,违法。   首先,校规大不过国法。其次,小雨的纹身面积不大,并非不可清除。最后,取消学籍或入学资格,是对学生重大权益的处分,理应经过严谨的调查、讨论、决定并报备程序。而此案中,仅仅由一位老师口头告知并执行,程序严重缺失。   判决落下,校方败诉。那十五万的赔偿请求,双方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官司赢了,但小雨并没有感到多少喜悦。   说到底,这起纠纷里没有胜利者。学校输掉了官司,暴露了管理思维的简单粗暴。而小雨,虽然拿到了赔偿,但她失去的那个学期、那段本该属于校园的青春时光,是多少钱也补不回来的。   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成长路上不容轻易剥夺的底线权利。学校的围墙,应该隔绝的是危害,而不是一个迷途知返的孩子。   希望所有的学校管理者都能明白,教育的温度,恰恰体现在对“不完美”的包容与引导之中。惩罚永远只是手段,而让每一个孩子走向光明,才是目的。   信息来源:浙江法制报《因文身被退学女生起诉校方》 文|灰度场 编辑|南风意史

0 阅读:0
南风意史册

南风意史册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