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女子称丈夫拒绝给儿子交247元的伙食费,导致孩子无法上学,和他发生争

静心法谈 2026-03-09 15:00:03

河南平顶山,女子称丈夫拒绝给儿子交247元的伙食费,导致孩子无法上学,和他发生争吵,她很委屈,说自己在家带了十几年的孩子,一分钱都没有,所有的钱都在丈夫那,丈夫觉得妻子怀疑母亲拿了孩子的压岁钱,最后把母亲骂了,自己一才气之下不给孩子交伙食费事后,要离婚,女子委屈,你比我大那么多,你一点都不包容我,最后经过协调,双方和好,丈夫承认母亲在自己的生活里掺和太多,没有边界感,只要妻子愿意好好过,自己愿意对她好。至于孩子过年的压岁钱去哪了,最后的结果让人哭笑不得! 李女士,接到老师的消息,心里咯噔一下。 孩子这学期的伙食费247元,还没有交,已经影响正常吃饭。 可家里的钱全在丈夫手里,她连买菜都要伸手要,更别说单独拿出这247元。 我了孩子,她拿出手机给丈夫打电话,让丈夫把钱转过来。 谁知道丈夫告诉她,让她自己想办法,再说照顾孩子是她应该的。 又说,我告诉你,别想拿孩子压我,你骂我妈那事儿还没算完,谁让你嘴欠。 李女士挂了电话,眼泪止不住的流,其实她和丈夫的关系平时没有这样,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孩子的压岁钱。 前几天她发现孩子的压岁钱不见了,随口问了一句是不是婆婆拿了,结果被丈夫知道。 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说她不孝顺,小心眼。 她气不过,顶了几句,没想到丈夫记恨到现在。 她看着墙上的结婚照,想起这十几年的日子。 自己从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到如今满脸憔悴的中年妇女,她放弃了工作,放弃了社交,每天围着孩子和灶台转。 买菜、做饭、洗衣服、辅导作业,她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可在丈夫眼里,这一切都是应该的。 自己比丈夫小好几岁,当初结婚的时候,他说会一辈子对自己好。 可现在,自己连给孩子交247块钱的权利都没有。 第二天,孩子没去学校,老师又联系李女士,说孩子不肯上学,赶紧想办法,学业不能耽误。 李女士她再次拨通丈夫的电话,这一次,她直接放了狠话,要是再不转钱,就离婚。 她以为能吓唬住丈夫,结果人家压根没在怕的,离就离,整天疑神疑鬼,还骂我妈,这个家有你没你都一样。 就这样,两人因为247元的伙食费,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 后来这事闹到调解室,调解员看着这对夫妻,心里也是五味杂陈。 李女士红着眼眶,满心委屈与不甘,在家中操劳带娃十几年,她自认即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可在丈夫眼里却仿佛一文不值。 而她的丈夫始终态度强硬,觉得妻子辱骂自己母亲,还怀疑老人私拿孩子的压岁钱,是对自家亲人极大的不尊重。 他执意要压一压妻子的脾气,让她认清这个家里究竟是谁说了算。 后来调解员皱着眉,转向一旁沉默的孩子,耐心询问他是否知道自己的压岁钱在哪里。 孩子低着头,手指绞着衣角,小声的说是被自己花了,他拿去买了玩具和零食。 两人听到这话都是一愣,调解员趁热打铁。 他劝男子,妻子在家带孩子十几年,没有收入,没有储蓄,连给孩子交伙食费都要伸手向你要,这本身就是你的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她有平等的处理权,你把钱攥在自己手里,不让她支配,这是对她的不尊重,也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 至于李女士,肯定也有问题,受了委屈,但也不该用骂人的方式解决问题。 夫妻之间有矛盾,应该好好沟通,而不是互相攻击。 最终,在调解员的见证下,丈夫当场给孩子交了247元伙食费,孩子也回到了学校。 还表示自己的目前确实对自己的生活插手的有点多,没有边界感。 现在只要李女士愿意跟他好好过,自己也愿意全心全意对你,对这个家。 有人觉得这对夫妻太矫情,247块钱而已,至于闹到离婚吗? 可这事或许只有当过全职妈妈的人才懂,这247块钱,从来不是钱的问题。 是尊重、是安全感、是在这个家里有没有被平等对待的问题。 当一个女人放弃了自己的事业,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奉献给家庭,连孩子的伙食费都要看丈夫脸色的时候,她的婚姻,早就已经千疮百孔。 而且还有多少婚姻,不是毁在夫妻之间,而是毁在拎不清的公婆手里。 他们总觉得自己是为了儿子好,却不知道,过度掺和小家庭的事,只会让矛盾越来越深。 247元的伙食费,逼出了一段婚姻里最不堪的一面,也戳中了无数全职妈妈的痛点。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丈夫工资属共同财产,妻子有平等支配权,247元伙食费属子女教育/生活必需开支,妻子有权决定,丈夫拒付、独占财产,侵犯妻子平等处理权。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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