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时,王献之被赐婚娶了公主,却不肯与其同房。公主大怒:“你若抗旨不遵,后果

蕊蕊聊过去 2026-02-22 22:59:03

东晋时,王献之被赐婚娶了公主,却不肯与其同房。公主大怒 : “你若抗旨不遵,后果自负!”迫于压力,王献之不得不选择了屈服。然而临终前,他泪流满面,依旧记挂着前妻。 东晋那个年代,门阀世家与皇室的关系总是纠缠在一起,婚姻大事常常牵动各方势力。王献之作为王羲之第七子,书法上自成一家,行草书风气势开张,破除旧体,开创新格,跟父亲一起被后人称为二王。他的作品流传至今,还影响着无数习书之人。仕途上他从州主簿起步,做到秘书郎、秘书丞,后来谢安看重他,让他担任长史,又历任建威将军、吴兴太守,最后官居中书令,人称王大令。 他早年娶了表姐郗道茂。郗道茂出自郗氏家族,两家本就亲戚,婚后日子过得平稳。长辈相继离世后,他们互相扶持,维持家庭稳定。这段姻缘本该一直延续下去。 新安公主司马道福是简文帝第三女,先前嫁给桓济,桓济出事离婚后,她看中王献之。朝廷下诏让他迎娶公主。王献之不愿,采用自灸足部致残的办法抗拒。公主一方坚持要求成婚。皇命压下来,王献之只得与郗道茂离婚,娶了新安公主。 成婚后他们生下女儿王神爱。王神爱后来嫁给晋安帝,做了皇后。王献之去世后,女儿身份带来追赠,他被封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谥号为宪。 离婚后王献之给郗道茂写过信。信里提到过去共同生活的日子,本想相伴到老,却落得分离,字句间满是遗憾。这封信后来刻在淳化阁帖里,保存下来。 太元十一年,王献之四十三岁时病重。家人按习俗请道士上章首过,问他一生有什么过失。他回答说不记得别的事,只记得与郗家离婚。这句话记在世说新语和晋书里,成为他留给后人的最后心声。 郗道茂离婚后回到家族。父亲郗昙已故,她只能依靠伯父生活,处境艰难,不久后去世。 王献之的书法成就放在东晋门阀政治里看,格外突出。那时候王氏与司马氏有王马共天下的说法,可在婚姻选择上,皇室还是握有决定权。他的经历正好说明这一点。世家子弟再有才华,碰上皇命也得让步。 他的故事读来总让人多想一层。才华横溢的人,在生活里一样会遇到身不由己的事。那份对前妻的记挂,隔着千年,还能让后人觉得亲近。书法作品里每一笔,都像在诉说他的才情与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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