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独居的聂女士是位在校大学生,深夜回家时,她发现自己忘带钥匙,情急之下在网上下单了27元的开锁服务。可开锁师傅上门后,先是声称门锁损坏需要更换,在忙碌操作半小时后,竟狮子大开口,将开锁、安装以及材料等各项费用加在一起,向聂女士索要4170元。聂女士觉得价格离谱,但因深夜独自在家,无奈只能付钱。师傅还强制她录制了知晓费用无异议的视频,事后也不给费用明细。事后,聂女士气不过,将此事曝光后引发热议。 大象新闻、海报新闻、红星新闻等媒体2026年1月22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据报道,2024年11月的一个深夜,独居的聂女士结束了一天的学习后回到出租屋,她伸手去摸钥匙,却突然想起出门太急,钥匙落在宿舍书桌上了。 聂女士站在家门口,看着紧闭的门,此时已经凌晨一点多,宿舍楼早已关门,回去拿钥匙根本不可能。 她赶紧在网上搜索开锁服务,看一家标注着27元开锁费的店铺,聂女士立刻下了单。 不到二十分钟,开锁师傅就赶到了,他穿着厚实的工作服,手里提着工具箱,看起来挺专业。 聂女士心想终于能进屋了,可师傅检查了一番门锁后,皱着眉头说:你这门锁坏了,得换新的,不然就算现在打开了,以后也容易出问题。 聂女士犹豫了,她只是个在校大学生,每个月的生活费都很有限,换锁肯定得花不少钱。 但师傅接着说:现在不换,万一半夜又锁上了,你找谁去?聂女士想想也是,大半夜的,要是再被锁在外面,那可就惨了。 于是,她同意了师傅换新锁。 师傅熟练地拆下旧锁,又从工具箱里拿出一个新锁开始安装。 聂女士站在一旁,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这新锁到底要多少钱,半小时后,师傅站起身来,拍了拍手说:好了,现在可以算钱了。 聂女士紧张地问:多少钱? 师傅拿出一张纸,开始一项一项地念:开锁费27元,安装费300元,新锁材料费3843元,总共4170元。 聂女士听后,她怎么也没想到,换个锁竟然要这么多钱。 她连忙说:这太贵了,我不换了。 师傅脸色一变,说:现在说不换晚了,我都已经换好了。你要是不给钱,别想进这个门。 聂女士看着师傅的样子,又看看漆黑的楼道,心里有点怕,她一个女孩子,深夜独自在家,根本不敢和师傅起冲突。 师傅见聂女士不说话,又拿出手机,打开视频录制功能,说:你录个视频,说你知晓费用无异议,不然我不放心。 聂女士无奈,只能按照师傅的要求,对着手机说了那句话。 付完钱后,师傅把收据往她手里一塞,转身就走了,连费用明细都没给她。 聂女士拿着收据,看着上面模糊不清的项目,她觉得自己被坑了,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那一晚,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满脑子都是那4170元的开锁费。 第二天,聂女士把这件事告诉了同学,同学们都劝她曝光这件事,不能让这种黑心商家继续坑人。 聂女士也觉得同学们说得对,她收集好相关证据,在网上曝光了自己的遭遇。 大家纷纷指责开锁师傅的不道德行为,也质疑平台对商家的监管不力,随着舆论的发酵,当地市监局也注意到了这件事,立刻展开了调查。 那么,开锁师傅的行为构成欺诈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开锁师傅以低价吸引聂女士下单,实际却收取高额费用,这种行为明显具有欺诈性,侵犯了聂女士的公平交易权。 开锁师傅强制聂女士录视频确认费用合法吗? 这肯定是不合法的,聂女士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录制视频的,这种视频不能作为她自愿接受高额费用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150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以,聂女士有权要求撤销这个视频的效力。 开锁师傅,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商户作为服务的提供者,有责任对师傅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师傅的不当行为,商户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户应该对聂女士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且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2026年1月6日,调查结果出来了。 市监局认定,涉事商户利用虚假价格诱骗聂女士交易,在交易过程中又强制她录制视频确认费用,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监局对商户处以9950元的罚款,并吊销了其营业执照。 商户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返还了聂女士的4170元费用。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你在生活中遇到过类似的消费陷阱吗?不妨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