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淫秽场所偷拍9000部视频贩卖!”研究生帮忙剪辑获利5万,两人获刑超8年,

笔尖下说法 2026-01-16 13:39:46

“在淫秽场所偷拍9000部视频贩卖!” 研究生帮忙剪辑获利5万,两人获刑超8年,网友:太不值! 2020年到2023年这三年里,湖北男子欧某干了件胆大包天的事,专挑淫秽场所这种隐蔽地方下手,带着微型摄像头、手机这些偷拍设备,趁人不注意就偷偷安装在房间角落、隐蔽摆件里,疯狂偷拍各类不雅画面。靠着这种见不得光的手段,他足足攒下了海量素材,最后制作出9000余部淫秽视频。 一个人忙不过来剪辑,欧某还找来了“帮手”——武汉某规划研究院的职工叶某。谁能想到,叶某不仅有研究生学历,还有着体面的工作和光明的前程,却被“快钱”冲昏了头脑,答应帮欧某剪辑这些淫秽视频,一剪就是3000多部。两人分工明确,欧某负责偷拍、整合素材,叶某负责后期剪辑,之后把视频以每100部几十到几百元的低价批量售卖,各自赚得5万余元违法所得。 很多人可能会疑惑,就赚了5万,为啥会判这么重?其实这背后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制作、贩卖淫秽视频,数量达到250部以上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而欧某和叶某的数量早就远远超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也明确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过两人之所以没有被判处更重的刑罚,是因为存在法定从宽情节:欧某如实交代罪行属于“坦白”,叶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而且两人都自愿认罪认罚,还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罚的情形,法院也依法采纳了相关辩护意见。最终,欧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叶某被判8年6个月。 这里还要给大家提个醒,欧某的偷拍行为本身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即便没达到刑事犯罪标准,也可能被拘留、罚款;而像叶某这样参与剪辑、贩卖的,不管是不是主犯,只要参与牟利,就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一样要担责。 最让人惋惜的就是叶某,研究生学历、国企正式职工,本来有着大好前程,却因为区区5万多元的违法所得,把自己送进了监狱,8年刑期足以改变一生。其实不管是欧某的法律意识淡薄,还是叶某的一时糊涂,都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任何想走“捷径”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最终都会付出惨痛代价。 现在两人赚的5万多元违法所得已经全部退还,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搭进去了自己的人生。这件事也引发了不少讨论,有人说“研究生白读了,这么好的条件干这种蠢事,太可惜”,也有人觉得“量刑合理,这种行为侵犯隐私还败坏风气,就该重罚”,还有人疑问“现在偷拍设备随处可买,该怎么防范啊?” 你觉得叶某的行为值得同情吗?对于打击这类偷拍、贩卖淫秽物品的违法犯罪,你有什么好建议?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来源:红星新闻、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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