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器盯行踪,摄像头窥门户!”山西孝义这三人的操作,真是把盗窃预谋做到了“极致”,可没想到撬锁未果,最终还是难逃法律制裁! 2025年上半年,刘某和王某闲聊时萌生了入户盗窃的想法,又拉上了外债累累的白某入伙。三人一拍即合,开始精心策划:通过网络搜索锁定孝义市某医院温某的家为目标后,刘某网购了定位器和微型摄像头,随后和白某多次蹲点,摸清温某日常乘坐的车辆,由白某悄悄把定位器装在车上,一路跟踪锁定了温某的小区和具体楼层。为了精准掌握温某一家的出行时间,白某还在楼道鞋架里藏了微型摄像头,实时监控屋内动静。 一切准备就绪,5月14日早上,三人通过手机监控看到温某家人出门后,立刻行动:白某伪装成快递员上楼试探,确认没人后下楼望风;有开锁经验的王某拿着扳手、锥子撬锁,刘某则用毛巾遮挡门锁处的摄像头帮忙。可折腾半天,王某始终打不开门锁,屋里突然传来的狗叫声和邻居说话声,让三人怕暴露行踪,只好仓皇放弃,不过温某家的门锁已经被撬坏无法使用。 案发后,刘某、白某很快被刑事拘留,王某也随后被逮捕,其中白某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很多人觉得,他们没偷到东西,顶多算“白忙活”,可孝义市人民法院一审却判决三人犯盗窃罪,均获刑六个月,罚金三千元。 这就有人疑惑了:没偷到钱也能算犯罪?其实法律早有规定,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成功的是犯罪未遂,这两种情况都构成犯罪,只是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三人从锁定目标、装定位器摄像头,到上门撬锁,已经完成了完整的犯罪预备并着手实施,没成功是因为锁没撬开、怕被发现(意志以外的原因),并非主动悔悟,所以构成盗窃罪未遂。而且入户盗窃哪怕没偷到财物,也会被追责,因为它不仅侵犯财产权,还危害住宅安宁权。 精心布局一场,不仅没捞到好处,还把自己送进监狱,这三人真是得不偿失。不过也有网友讨论:“没偷到东西判六个月,会不会太重?” 你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对于犯罪未遂的处罚力度,该怎么把握才合适?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来源:红星新闻 2026-01-15 2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