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她用4.5万公款包养了7个情夫,然而,整整十年,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没想到,最后竟死在一个男人手里,为什么? 汤兰英在银行的财务科坐了十年,每天与数字打交道。她熟得不能再熟,甚至闭着眼都能调出哪本账是可以动的。 她知道哪些同事懒得查对,知道领导最怕麻烦,也知道该送什么给谁,时间一长,她就变成了那个“管账但从不被管”的人。 第一次出账造假是在1966年,单位账面有一笔办公用品支出,她临时改成了现金支取。那笔钱买了她人生中第一个真丝手包,没人问,没人查,她也没留证据。 汤兰英记得,当时她回到宿舍那晚高兴得失眠。她开始明白,这套制度是有空的,只要胆子够大,办法总能有。 公款开始变成她的私库,一点点,从几元到几十元,到几百元。1970年后,她掌握了银行一整套账目环节,除了上级抽查,没人再碰她那张桌子。 她在抽屉里放着几本双套账,一本对上级,一本自己看。每月结账时,她把数字填得天衣无缝,还会故意制造几笔“合理误差”,引导查账人朝别的方向找。 1973年后,她的生活已不再是普通职员的样子。她住进了带独卫的干部宿舍,花钱雇人做饭,每月去县城裁缝定制服装。 她开始接触更多男人,有年轻的工人,也有机关干部,她知道怎么对每个人说不同的话。那些人喜欢她不是没有理由的,她懂得装柔弱、也懂得揣摩人心。 问题出在1975年。她和范某的关系原本只是短暂,她没想留太久。但范某不同,他在汤兰英那里尝到甜头,也知道她的底细。当汤兰英提出分手时,他不甘心。 他找过她几次,汤兰英不理,范某便去县纪委实名举报。 调查开始后,银行里的账从头翻到尾,发现的问题一堆接一堆。她总共贪污了4.5万元,在1975年,这相当于基层工人将近20年的工资。 调查组用了两个月,查实她从1965年起就开始挪用公款,先是在原单位,后到银行。她的档案也被调出,早年因贪污被处理但未立案的记录也浮出水面。 判决前,汤兰英被关在县看守所,她写了两份材料,想求宽大处理。但从公诉人、纪检到政法系统都认为,这类案件影响太坏,必须处理得彻底。 汤兰英死前,情绪极不稳定。据当年的县法院记录显示,执行当天,她曾失控大哭。她说不后悔贪钱,但后悔信了太多人。 她原以为可以用关系保住自己,没想到最后倒在了曾经最信任的人手上。枪响那一刻,所有人都沉默了。 案件之后,县里在银行系统全面整改,审计科也独立设立。汤兰英的名字成了警示,每年新进人员都会被要求看她的档案材料,她的故事一度在系统内流传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