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的西安,秋老虎还没退去。 刑场的土路上,25岁的翟曼霞跪着,蓝布裤子膝盖处磨出了白边。 枪响前几秒,她突然挣开按着肩膀的手,抬头对着灰蒙蒙的天喊:“我是无罪的!”声音尖得像玻璃碴,扎进围观人群的嘈杂里,没激起一点回音。 没人知道这个姑娘心里的“罪”到底是什么。 返城两年,她成了街坊眼里的“问题青年”。 从乡下回来的知青大多挤在国营厂的临时工棚,她却整天在公园晃荡,看情侣牵手,记在小本子上。 有人说她神经不正常,有人偷偷传她“跟十几个男的处对象”,连她妈都把她锁在家里,钥匙孔里塞着布条。 日子晃到1983年夏天,一场游泳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天她穿了件碎花泳衣,在护城河边上被个老太太指着骂“不要脸”。 派出所的人来的时候,她还攥着泳衣带子辩解:“画报上的人都这么穿。” 后来录口供,民警问她谈过几个朋友,她掰着指头数,数到第十三个时,笔录本“啪”地合上了,那会儿“严打”刚开始,“流氓罪”的帽子正等着人戴。 其实她不是天生“叛逆”。 1958年生在国营工厂大院,父母都是机床工,家里最显眼的是墙上“劳动最光荣”的奖状。 16岁下乡插队,别人挣工分的时候,她总往河边的树林钻,怀里藏着本翻烂的《简爱》。 书页里夹着枫叶标本,都是她偷偷捡的,扉页上歪歪扭扭写着:“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 在那个连裙子都算“资产阶级情调”的年代,这本书像颗种子,在她心里发了芽。 审判那天,她穿了件新做的红衬衫,是她妈熬了三个通宵缝的。 法官念判决书时,她一直盯着窗外,听说那天公园里的枫叶红了,跟她书里夹的那片一样。 判决下来,死刑,立即执行。 她妈当场晕过去,她爸攥着判决书的手,指节白得像厂里的机床零件。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1997年刑法修订时,“流氓罪”被拆成了几个具体罪名。 那些曾经可能让一个人丢命的“出格”,后来成了再平常不过的生活。 前阵子去西安,路过当年的护城河,看到穿泳衣的姑娘们笑着拍照,没人再指指点点。 突然想起翟曼霞最后喊的那句话,风好像把它吹了很远,远到现在还能听见回音。 三十多年过去,翟曼霞的墓在城郊的山坡上。 去年清明去看,墓碑前放着一本崭新的《简爱》,翻开的那页正好是她当年画波浪线的地方:“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阳光透过树叶洒在书页上,像极了她当年藏在树林里读书时,漏下来的那些光斑。 她想要的平等,如今成了很多人的日常,这或许就是对那句“我是无罪的”最实在的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