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7岁的男童小张,在路边小便时被货车撞亡,父亲张乙痛哭,货车司机张甲与张

梅姐说法 2025-11-06 16:19:31

福建三明,7岁的男童小张,在路边小便时被货车撞亡,父亲张乙痛哭,货车司机张甲与张乙经调解,自愿赔偿1005000元,张甲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两人是堂兄弟关系,却没有告诉交警,这似乎另有隐情,事发一年多后,货车车主举报并讲出了真相,揭开了一起杀 子骗保的案件。 信源:、新民晚报、裁判文书网) 据红星新闻从裁判文书网获悉,二零二零年三月到四月,张乙的日子过得一团糟,妻子出了轨。 经济状况也不好,和妻子吵架后,他竟想杀子骗保。 张乙找叶某帮忙,他跟叶某说,自己的儿子有重 病,想用车撞 死 儿子骗保。 叶某听后,直接拒绝了张乙。 被叶某拒绝后,张乙又把主意打到堂哥张甲身上,他跟张甲说了此事,张甲居然同意了。 张甲是罗某雇的驾驶员,开货车,货车对交强险和商业险都有投保。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晚,国道G235线埔头村路段,一辆小轿车停在路边,7岁的小张在车后小便。 张甲开着货车,按照和张乙的计划,撞了上去,小张被撞后倒地,张乙见状,抱着孩子大哭。 21点24分,120的人赶到后发现,小张没了气息。 张甲跟交警说,自己是因为低头设置导航,没注意前方的情况,才追尾的。 经交警认定,张甲负全责。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经过调解,张甲自愿赔偿100.5万元,保 险 理赔款有98万余元,他自己额外仅需赔25000元。 小张的家属,也表示谅解,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二零二一年一月,张甲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二零二一年二月,某保 险 公司也向张乙支付了货车交强险中的18万元赔偿金。 骗到18万保费后,张乙、张甲隐瞒了真相,张乙分给张甲3万元。 原来,张甲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是假的,保险公司发现后,就拒赔了第三者责任险。 二零二一年三月,看到保险不赔后,张乙起诉某保险公司、张甲、罗某,要求三方赔偿87万余元。 罗某被卷了进来,最后被判要赔79万余元。 此时,好友叶某告诉罗某,二零二零年九月时,张乙找过他,当时被他拒绝了。 罗某得知真相后,举报了此事的真相。 随后,警方介入调查,很快就查清了真相。 那么,张乙的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张乙为骗取保险金,蓄意杀 害 亲生儿子,该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范畴。 依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张乙因家庭变故生恶念,主动策划并实施杀 害 儿子的行为,严重违背人伦,完全符合该罪的标准。 他还以非法占有保险金为目的,实施杀害行为,还构成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 险 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张乙通过制造虚假交通事故,妄图骗取保险理赔款,数额高达 98 万余元,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198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 张乙为骗保杀 害 儿子,骗取保险金,符合此规定,所以对他理应数罪并罚。 那么,张甲的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张甲作为共犯,协助张乙实施犯罪,在故意杀人和保险诈骗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从故意杀人罪角度看,张甲明知张乙的杀人计划,仍积极参与,提供帮助,与张乙构成共同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主观上需具有与张乙相同的故意,并实施了协助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保险诈骗中,张甲同样与张乙构成共同犯罪,帮助制造虚假事故以骗取保险金。根据共同犯罪理论,共犯人按照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承担相应责任。 张甲在犯罪中起到一定辅助作用,依据刑法规定,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同样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对于保险诈骗罪的共犯,按照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数罪并罚下,张甲也应受到严厉制裁。 二零二四年六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张甲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限制减刑。同时,还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三万元,还被责令退赔保险公司三万元。 张甲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最终,经福建高院审理后,驳回了张甲的上诉,维持原判。 主谋张乙,因本案也被判处死刑,后上诉要求从轻改判,截至11月5日,未获得张乙案的最新进展。 虎毒还不食子呢,真让人痛心疾首,一个7岁的孩子,本应无忧无虑地成长,却因自己父亲的恶念,被夺走了生命。张乙和张甲为了钱,不惜杀害无辜的孩子,这种行为简直丧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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