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人变老就没办法了吗?”上海,一大爷无视旁人让给他的座位,径直走到一女子前,女

梅姐说法 2025-11-02 09:16:21

“坏人变老就没办法了吗?”上海,一大爷无视旁人让给他的座位,径直走到一女子前,女子觉察到后本想让座,可大爷竟直接坐到女子腿上。等女子反应过来想要起身时,又被大爷强行用力坐在腿上无法动弹。这明显耍流氓的行为,引起旁边热心群众的不满,有人帮忙拉开大爷,也有人怒斥大爷,可大爷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哈哈大笑就是不肯让女子起来,就算女子当面打电话报警,大爷仍是有恃无恐。 法治进行时十一月一号报道了这则上海老人坐地铁时,有人让座不坐,非要强行坐在女生腿上耍流氓的新闻。令人愤怒又无语! 事情发生在十月二十八号上海地铁9号线上,当时正值高峰期,地铁上十分拥挤,这时一个身穿蓝色上衣的老人挤了进来。 有人看到老人后,主动让出了座位,可老人跟没看见一样,径直走了过去,随后在一女子和中年男性的缝隙间,坐了下去。 此时正在刷视频的女子吓了一跳,本能的想要推开眼前之人时,可看到是一老人后,伸出的手又缩了回去。 要知道这老人看着就有些年纪了,万一推完之后就倒在地上不起来,那自己就算有八百张嘴也解释不清啊。 现在的局面就很尴尬了,老人一小半的身体坐到男子腿上,大半身体挂在了旁边的女子身上。 感觉到被冒犯的男子开口提醒了几句,可老人跟没听到一样,毫无反应。 更离谱的一幕出现了,随后老人用脚顶着扶手后,整个身体用力往后靠,整个人坐到了女子的腿上。 这一举动直接导致想起身让座的女子动弹不得,整个人看起来很不舒服。 女子被吓得大叫,只得整个人往旁边挪,想要离老人远一点。 老人仿佛像达到了某种目的一样,突然开始哈哈大笑了起来,整个人也是一副享受的表情。 旁边的男子看不下去了,也看出了女子的顾忌,直接破口大骂了起来:“你这老头怎么回事?旁边有人让座你不去,来这里凑什么热闹...” 骂完后男子准备起身帮忙,想把老人推走。 老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男子越推他,他就越用力往女子身上靠,并伴随着肆无忌惮的大笑。 这种行为已经算是猥亵了,其他围观的群众也看不下去了,纷纷出言斥责老人。 事情发展到这里,大部分人都知道老人的意图了:明明有人让座不去,非要往女子的腿上靠,明显就是想趁机耍流氓。 老人心里估计也门清:上地铁后先“物色对象”,找到一个看起来好欺负的女性,随后坐到对方的身上,要是对方把自己推倒了,说不定还能讹到一笔医药费;如果对方不敢推自己,也能趁机占点便宜。 老人就是抓住了人们的这种心理,这才如此肆无忌惮的,反正不管结果是什么,吃亏的都不是自己。 事实确实是这样,旁边的男子虽然很生气,但确实不敢用力推老人,旁边的群众虽然都很不齿老人的行为,但确实是没人出面将老人拉走。 无奈之下,女子只好强忍不适,当着老人的面报了警。 可见算这样,老人仍旧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反正就是不肯起身。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认定老人的行为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如下情节的将构成寻衅滋事行为: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其中,一般情节的,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老人在地铁这一公共场所倚老卖老、无理取闹,故意坐在女子腿上,无故侵扰他人,也给公共场所的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其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行为,最高将面临十五日的拘留并罚款。 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该事件中老人不顾女子的反对,故意坐在对方腿上造成双方的肢体接触,其行为构成了明显猥亵,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老人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女子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地铁内他人的正常乘车秩序,依法也要承担责任。 目前,有关老人的最后处理结果暂时尚未公布。 那么,对于这种倚老卖老的行为,你有什么好的建议或看法呢?评论区见!

0 阅读:96
梅姐说法

梅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