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女子在某美容院,2年花了500万,可她发现6万元的护臀霜,市场价才1.7一支,还给她推销一种智慧菌,说吃了就变聪明。有种瘦瘦菌,吃了就变瘦。女子气坏了,这比电诈还挣钱呀!她要求美容院退还还没使用的171万,美容院却把到嘴的肥肉吐出来,还大言不惭的说:我们资质合法,已正常经营6年,相关部门已介入,这下闹大了。 刘女士是个爱美之人,对自己的脸很舍得投资,当然了,她也有这个经济实力。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不想自己肤白貌美,走在人群里,鹤立鸡群,回头率超高呢? 但人无完人,体肤毛发受之父母,长相是父母给的,有时候不尽如人意,好在现在美容院到处都是,只要舍得花钱,就能让自己越来越美,光彩照人。 于是,刘女士来到一家美容院改造自己,2年来,她花在这家美容院的钱,可不是一星半点,竟然高达500万之多。 业务员巧舌如簧,把刘女士忽悠的晕头转向,她的钱就像流水一样,源源不断流入美容院。 这500万包括:75万元的抽脂、14万元的化妆品、270万元的脸部水光类、120万元的多巴胺身体霜等等。 花了这么多钱,到底有没有效果?是否变美了,咱没见过刘女士改造之前的模样,也不知道,反正应该她自己是满意的,否则也不会心甘情愿的掏钱。 而且,美容院还给她推销智慧菌,说吃了人就开窍聪明了,还有种瘦瘦菌,吃了立马变得身材曼妙,婀娜多姿,身上一点赘肉都没有。 刘女士觉得这真是信口开河,这不成了灵丹妙药了吗?智慧菌,瘦瘦菌,一听名字就知道忽悠人。 可很快,刘女士欲哭无泪,发现自己被忽悠了。 原来,刘女士偶然发现,美容院卖给她的一种护臀霜,每次护理需要用两支,55次的量,美容院标价6万,可市场上一支才1.7元,2支才3.4元。 我滴个乖乖,这真是暴利呀,自己不成了冤大头了吗?人家把她卖了,她却傻到帮着数钱,真是把她智商按在地上揉搓,挣着她的钱背后还笑她傻吧? 刘女士如梦初醒,她再也不想挨宰了,她要求美容院退还还没用的171万美容费用,说家里生意需要资金周转。 可美容院断然拒绝,想想也是,谁吃到嘴的肥肉愿意吐出来呢? 刘女士一怒之下,决定讨回公道,在她看来,美容院夸大宣传,价格欺诈,她有2年来银行卡和微信转账的记录,她准备收集证据,聘请律师,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 可美容院却觉得冤,认为刘女士享受完服务,然后却倒打一耙,找美容院的麻烦。 美容院信誓旦旦,说她们资质合法,已正常经营6年,不能刘女士怎么泼脏水怎么是。 如果美容院有问题,不可能现在还正常营业,说美容院价格欺诈得有证据,她们所有的服务,都是明码标价,也都物超所值,刘女士觉得贵,可以不消费,没人强迫她,是她自愿的,她也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刘女士这么胡搅蛮缠,已经对美容院经营造成影响,负责人也请了律师决定和刘女士奉陪到底。 记者要求负责人出面做一下回应,可美容店工作人员却说,负责人没时间。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正准备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美容院确实存在问题,会走立案程序。 黑是真黑,主要是摇钱树倒了发现口袋里没多少了,能捞回多少算多少。结局就是退还部分和解完事。 只有女主播打PK赚钱容易才能这么花,放在哪里都是炸裂的新闻。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这么多钱2年时间就都送给了美容院! 吃了变聪明,原来傻人有傻福,这种智商怎么賺到这么多钱,真是应了人傻钱多。 部分商家利用信息差牟取暴利,消费者应警惕“智商税”,理性核查产品资质与定价。监管部门也需加大对美容行业乱象的整治力度,维护市场公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美容院向刘女士推销“智慧菌”“瘦瘦菌”,宣称具有“变聪明”“变瘦”等功效,但未提供任何科学依据或产品资质证明,已构成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尽管刘女士自愿消费,但经营者未履行法定的真实信息告知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虚假宣传导致错误消费,即使服务已部分使用,仍可主张解除合同、退款及赔偿。 《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美容院将市场价仅1.7元/支的护臀霜,以单次使用3.4元两支的成本标价6万元,55次使用,单价差达1760倍以上。 这种畸高定价与商品实际价值严重不符,属于典型的“利用信息不对称牟取暴利”行为。 即便明码标价,若价格明显背离市场规律且经营者无法合理解释,仍可能被认定为价格欺诈。 刘女士可通过以下途径主张权利:行政投诉,民事诉讼,调解协商,在监管部门介入下达成退款协议。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湖南长沙,一女子在某美容院,2年花了500万,可她发现6万元的护臀霜,市场价才1
智胜盐究员
2025-10-18 13: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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