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闺女家出来,坐公交回家的路上,我望着窗外掠过的树影,突然就想通了——人这一辈子,终究是要为自己活的。 上周去给她们带孩子,进门就撞见女婿摔了筷子,嫌我做的红烧肉太咸。闺女坐在旁边没吭声,只是低头扒拉米饭,那眼神躲闪着,像做错事的孩子。我心里咯噔一下,想起三年前她们刚买房,我把攒了大半辈子的养老钱全取出来,连老伴临终前嘱咐留着看病的存折都动了,就为了凑够首付。那时候闺女抱着我哭,说“妈,以后我一定好好孝敬您”。 这三年我住过来带孙子,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煮豆浆、蒸包子,孙子上学的书包永远是我前一晚检查好,红领巾熨得平平整整。上个月天气转凉,我连夜给孙子缝了件小棉马甲,针脚密得跟蜜蜂窝似的,结果第二天就被闺女扔在沙发角落,说“幼儿园老师不让穿,太土了”。 最寒心的是前天,我弯腰给孙子系鞋带,后腰突然疼得直不起来,扶着墙缓了好一会儿。女婿在客厅刷手机,头都没抬一下,闺女从卧室出来,皱着眉说“妈,你这老毛病能不能注意点?别总让我们操心”。我张了张嘴,想说“要是当年没为你爸治病落下这腰疼病……”,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今天收拾东西时,发现衣柜最底层压着件紫红色的羊毛衫,还是我五十岁生日时老伴买的,他说“你穿这颜色显年轻”。我摩挲着起球的袖口,突然就想穿件新衣服了。出了闺女家,直接拐进街角的服装店,挑了件天蓝色的针织开衫,又配了条米色裤子,花了六百多。导购小姑娘夸我“阿姨气色真好”,我对着镜子笑了笑,眼角的皱纹堆起来,却比任何时候都舒展。 路过菜市场,买了只老母鸡,要了两斤排骨,又称了把翠绿的油菜。以前总想着她们爱吃啥,今天就想给自己炖锅鸡汤,撒把枸杞,慢慢喝。回家打开门,屋里安安静静的,阳光透过纱窗落在地板上,浮尘在光里跳舞。我给自己泡了杯菊花茶,坐在沙发上,第一次觉得这六十平米的小房子,比闺女家的三居室还敞亮。 手机响了,是闺女打来的,问我“妈,你把孙子的绘本放哪儿了?”。我慢悠悠地说“在书架第三层,左边那格”,没等她再说啥,就挂了电话。以前总怕她不高兴,现在才明白,谁的脸色都不@如自己舒心重要。 人啊,活到这把年纪,该看清的也看清了。那些掏心掏肺的付出,能记在心里的没几个;倒是自己省吃俭用攒下的委屈,结结实实地刻在骨头里。往后的日子,我想每天早上去公园打打太极,下午跟老姐妹学学广场舞,隔三差五炖个汤,穿件喜欢的衣服,不再为谁的脸色活着。 毕竟,这世上陪你最久的,从来不是子女,而是那个被岁月磨得越来越懂自己的自己。
我们小区一个老爷子的孙子没工作,找了两个月都没合适的,眼看就要坐吃山空被爸妈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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