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11月,匪首宋殿元带着手下来到一个小村庄,见到有个妇人颇具姿色,命手下

一桐评这个去 2025-06-03 21:10:03

1944年11月,匪首宋殿元带着手下来到一个小村庄,见到有个妇人颇具姿色,命手下拉到房内强奸一夜,第二天还强迫这位有夫之妇拜天地,他的拜把子兄弟觉得他做的太过,他却一点不羞耻叫嚣:我强占的妇女约有300多人!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宋殿元出生于1913年,家境贫寒,排行老五,自幼便显出桀骜不驯之气,少年时期,他便染上偷盗与赌博的恶习,家庭对他的纵容与无力管束,使得他逐渐走上歧路,年少时,他便因偷家中口粮而被父亲赶出家门,从那以后,他便在街巷中流浪,以偷盗为生,渐渐学会了撒谎、潜逃、施暴等种种伎俩,1931年,年仅18岁的他加入东北抗日义勇军,本意并非抗敌卫国,而是为求饱腹,然而军纪严明,他很快便逃离军营,成为一名逃兵,再度回归街头的阴影。   1941年,宋殿元被日军抓获,押去做苦工,一次工地上,他偷得枪械,与几人逃入张北山区,从此开始了以土匪为生的生涯,初时,他投靠当地匪首金彪,逐渐在匪帮中崭露头角,金彪虽为土匪,却尚有底线,不轻易滥杀,宋殿元却视这一切为软弱,凡事以暴制人,信奉“拳头大就是理”,通过一系列阴谋,他终将金彪铲除,自立门户,迅速扩张势力,他的队伍以抢掠起家,所到之处,鸡犬不宁,无论粮食、牲畜,甚至百姓的旧衣破被,皆不放过,更为骇人的是,他常用极端手段对付反抗者,诸如烙铁烫身、热水灌口,令人闻之色变。   在诸多罪行中,宋殿元对妇女的摧残最为触目惊心,他行迹所至,必先搜罗貌美女子,无论已婚未嫁皆不放过,有一次,他率人突袭一个偏远村庄,强掳一名年轻妇女并当众施暴,次日更强迫其举行所谓“拜堂成亲”的闹剧,完全无视其已有家庭的事实,据其手下供述及其本人后来的供词,他一生糟蹋过的女子超过三百人,其中尚有百余为未婚少女,许多村庄为避其毒手,不得不将女儿藏匿异地,甚至女扮男装以求自保,某些村落妇女因受辱而投井自尽,留下无数惨剧。   随着抗日战争进入后期,宋殿元为求自保,转而投靠日军,成为伪军“保安团”头目,他协助日军扫荡抗日志士,屡屡参与烧杀抢掠,搜捕八路军及地下人员,在其控制范围内,曾上演多起惨案,尤以刘二营血案最为惨烈,他带领部队将抗日志士三十余人围捕后集体处决,手段残忍,连妇孺皆不放过,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宋殿元迅速转向国民党,凭借地形熟悉与人马凶悍,再次被任命为“骑兵团团长”,他借此身份继续在张北一带横行,袭击解放区、设伏伏击,制造恐怖氛围。   1946年,他在刘二营子村设下埋伏,一举歼灭一支18人的解放军武工队,并将尸体弃于山谷,此类事件让他更加狂妄,甚至在公开场合炫耀自己的“战功”与“女人战绩”,毫无悔意,国民党后期节节败退,宋殿元见大势已去,携其多名“妻妾”逃往绥远,妄图继续依靠山地游击维生,但很快被解放军剿灭大部队伍,他化名潜入包头,藏身在火车站一带,企图以普通平民身份继续逃亡生涯。   然而,他的暴行早已家喻户晓,仇人遍地,1951年春,包头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立即展开部署,彼时宋殿元住在一间简陋旅社,日夜与煤渣为伍,试图掩盖身份,但其所携“妻子”仍打扮奢靡,引起旅社老板怀疑,公安人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捉拿归案,并从其贴身衣物中搜出国民党委任状与相关证据,铁证如山。   押解至康保县后,地方政府决定举行公审大会,当天,十里八乡百姓闻讯赶来,广场上人山人海,怒火难抑,法庭逐一宣读其罪状,从强奸、杀人到投敌、协助侵略者,证据详实,受害者不断出庭作证,有村民在听到“奸淫三百余人”时愤怒至极,向其投掷石块,宋殿元面对铁证,不但不悔,反而狞笑称“不过是玩玩”,彻底激怒在场群众。   法庭最终裁定其死刑,立即执行,押赴刑场途中,数万群众自发聚集围观,亲眼见证这个作恶多端之人走向生命终点,清脆的枪声响起,无数人拍手叫好,仿佛几十年来积压在心中的愤恨终于得以释放。   宋殿元之死,不仅是一个恶徒的终结,更象征着一个黑暗时代的终章,他的案件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最具代表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之一,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案件的公开审理和迅速惩办,为清除旧社会遗毒、重建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千百名受害者终于看见正义的曙光,而人民群众从此得以重建对法治与公正的信心。   信息来源:张家口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察哈尔匪患考》、河北省档案馆《1951年康保县公审档案》、聂荣臻元帅回忆录《晋察冀剿匪纪实》、内蒙古公安厅《1951年包头特大匪首追捕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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