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看到威海乳山在1元起拍海景房,就一时脑热,凑了个热闹,最终以9.4万

小蚂蚁评事 2024-12-10 20:51:40

四川,一男子看到威海乳山在1元起拍海景房,就一时脑热,凑了个热闹,最终以9.4万余元的价格,成功拍下了这套三室一厅两卫,建筑面积为63.64平方米海景房。没想到,房产信息里面的海景视频是插入进去的,和房子根本没有关系!公司:“我们这边沿海边修建的房子,都是海景房!”   (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   李先生是四川人,看到竞拍成功的那一瞬间,李先生几乎要从座椅上跳起来,他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实的,8万8千元的价格,就买下了山东威海乳山的一套海景房。   即便加上佣金这些,也才9万4千余元,这价格比李先生预想的便宜多了。   这套房子委托拍卖公司标的是三室一厅两卫,还是复式结构,精装修,无产权纠纷,不存在交付困难等问题,建筑面积为63.64平方米。   起拍价很便宜,1元起拍,保证金1万元。   李先生表示,他参与竞拍的时候,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气氛起来后,他就跟着一群人把那个价格哄了起来,没想到就中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李先生捡到了大便宜,这么大的海景房只要9.4万元,再怎么看也不亏啊。   买家怎么会有卖家精,当地的海景房并不贵,李先生拍房产所在小区的高层楼房,出售价格约在9万至16万元不等,面积比李先生拍的这套大了不少。   而李先生拍的三室一厅中的两室,是阁楼隔出来的两个空间,大小只能放下一张床,做不了其他的。   最惨的是,房产信息里面的海景视频是插入进去的,和房子根本没有关系,李先生拍的房子只是修在海边,在房子里根本看不到海景。   委托拍卖的工作人员更是回复,我们这边沿海边修建的房子,都是海景房,能看到海景的叫一线海景房,并且不承认他们虚假宣传。   1、委托拍卖的公司,有没有虚假宣传?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虚假宣传说的是,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委托拍卖的公司在房子介绍中插入海景视频,不是房子真实看到的景色,是在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   在拍卖公告中没有特别提示,比如“上述视频仅为宣传使用,非房屋真实拍摄”等情况下,委托拍卖公司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   2、虚假宣传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李先生已将情况反映给该公司所在龙口市的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将登记反馈。   如果市监局查证属实,可以给予公司1万-2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其次,李先生可不可以要求公司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虚假宣传和欺诈是一对双生子,公司欺诈了,李先生是不是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要求退一赔三呢?   要确定这个问题,咱们得先弄明白什么叫"消费者",再看看买房的人都处在什么样的情境里头。   消费者,简单说就是花钱买东西,用这些东西满足生活所需,如果李先生买房是为了住进去,满足自己的日常生活需求,那毫无疑问,他就是消费者。   但是,如果李先生买房并不是为了自己住,而是为了投资、出租或者其他跟生活没啥直接关系的目的,就不算消费者。   从目前的信息来看,李先生买威海乳山的海景房,是抱着捡便宜的心态,他有房子住,也不会长期在乳山居住,可能不属于消费者。   这就意味着,李先生只能以“欺骗”要求撤销合同,不能以“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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