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褚时健在云南省高院,做最后的陈述:“说我受贿3630万人民币、

成宜甬说 2026-02-26 13:54:12

1999 年,褚时健在云南省高院,做最后的陈述:“说我受贿 3630 万人民币、100 万港币、30 万美元,我不认,我没有拿那些钱;说我违规收入 400 万,这个我承认,这是 17 年来累计多发的奖金,这个是我的错,无论怎么判我都认。” 褚时健1928年出生于云南省华宁县一个普通农村家庭。15岁父亲去世后他辍学帮助母亲维持家计。依靠烤酒销售和田地耕作,他供养六个子女。那段时期他每日早起晚归肩扛酒坛前往集市交易,田间完成插秧与收获任务,双手长满厚厚老茧。这些劳动让他早早适应了基层生活节奏。 21岁参加游击队后他担任征粮小组组长。扛枪在山区小径巡逻,收集粮食并分发给部队。24岁出任玉溪华宁县盘溪区区长。他骑自行车在乡间道路来回穿梭,遇到积水路段下车查看沟渠,组织村民挖掘泥土实施排水,处理地方行政事务。这些岗位让他接触到实际管理细节。 35岁调到曼蚌糖厂担任副厂长后来升任厂长。他管理榨糖生产环节,每天巡视车间蹲下检查锅炉运转声音,伸手调节糖浆配比记录温度和产量,不断调整参数提升出糖效率。这段小型工厂经历为后续大型企业运作提供了基础经验。 51岁接手玉溪卷烟厂时工厂濒临破产。仓库堆满滞销香烟,设备陈旧。他通过贷款筹集资金引进国外机器,负债比例一度达到500%。从烟叶种植源头抓起改进栽培方式,向农户分配利益提高职工待遇,调动车间操作积极性。十多年后工厂发展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五,红塔山品牌价格从5元升至12元,市场持续供不应求。 任职期间上缴国家利税超过1000亿元,他获得中国烟草大王称号。1993年红塔集团组建,他担任董事长。业务扩展到造纸和金融领域。关索坝新厂区1994年开工建设,1996年建成投产,企业规模得到扩大。 1995年中央纪委收到举报,对玉溪卷烟厂相关问题展开调查,内容涉及批烟倒卖和挪用公款。1996年12月褚时健在河口被截获接受调查。1997年1月云南省检察院立案,2月实施监视居住,7月执行逮捕。1998年8月检察院以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 1999年1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检察官列出指控包括受贿3630万人民币、100万港币、30万美元,以及违规收入400万。辩护律师提出部分指控证据不足。他在最后陈述中否认受贿部分,承认违规收入400万是17年来累计多发的奖金,属于自身过错,接受任何判决。法院认定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20万,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没收403万人民币和62万港币。 判决后褚时健在云南第二监狱服刑。他每日到图书室整理资料,按类别摆放书籍,获得许可后前往监狱果园活动,沿着小路查看果树情况。2001年刑期减至17年,同年5月因糖尿病获准保外就医,医生检查后办理手续离开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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