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亲爹干的吗?广东潮州,男子和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出门,走到大桥上时,夫妻俩突然起

茂彦学法 2026-02-23 19:04:10

这是亲爹干的吗?广东潮州,男子和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出门,走到大桥上时,夫妻俩突然起了争执,男子火冒三丈,指着妻子大骂,妻子也不甘示弱,跟男子吵了起来,没想到,男子一气之下,抱起最小的孩子直接从桥上扔进河里。妻子吓得边往河里跳,边大喊“救命”,接着男子也跟着跳进河里。网友:虎毒还不食子呢,这是人干的事吗? 据报道,潮州一男子带着老婆和两个孩子出门玩,一开始一家四口还算和谐,两个孩子在跟前跑,夫妻俩边聊天边跟在孩子后面。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夫妻俩走着走着,突然就为了一点小事吵了起来,他们越吵越凶,你不让我,我不让你。 当一家四口走到大桥上的时候,夫妻俩依然争吵不断,而且还越吵越凶。 就在妻子想着带2个孩子先行一步离开的时候,不知道男子心里怎么想,他突然抱起那个最小的孩子,从桥上直接往河里扔。 妻子看到这一幕直接吓傻了,愣了2秒,反应过来后,她二话不说直接跟着跳进河里,她边跳嘴里边大声呼喊“救命啊!” 男子可能是后悔了,赶紧跟着跳进河里,游向妻子和孩子。 剩下的另一个孩子被爸爸的举动吓得哇哇大哭,此时的他应该很害怕,很担忧,他应该恐惧占满心里了吧。 他不停地哭,不断地喊“妈妈、妈妈,快救救我妈妈”,那一声声“妈妈”让人听了心疼不已。 好在最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合力救起了男子一家三口。 有人说,这个男的情绪太不稳定了,夫妻之间再怎么争吵,也不能把怨气撒在孩子身上,应该尽早远离那种情绪不稳定的男人。 有人说这个男的根本不配当爸爸,夫妻吵架是大人的事,再大的火气也不该拿无辜的孩子撒气。孩子那么小,什么都不懂,却要被亲生父亲亲手扔进河里,那一刻该有多绝望、多害怕。 虎毒尚且不食子,可他在暴怒之下,连最基本的人性和父爱都抛到了脑后。他一时冲动的举动,差点毁掉一个完整的家,给孩子留下的心理阴影,可能一辈子都抹不掉。 妻子奋不顾身跳河救孩子的样子,才是真正的母爱;而他事后再后悔、再跟着跳下去,也弥补不了那一刻的残忍。情绪失控到能对亲生骨肉下手,这种人真的太可怕,也太不负责任。 希望孩子平安无事,也希望这样的悲剧永远不要再发生,更希望每一个父母都能管住自己的脾气,别让最亲的人,伤孩子最深。 他的这种极端行为,已经突破道德底线,涉嫌违法犯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男子因夫妻争吵,故意将年幼孩子从桥上扔进河里,桥下水深具有高度生命危险,其行为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实行行为,主观上至少具有放任孩子死亡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虽然后续他跳河施救且孩子被好心人救起未造成死亡结果,但这仅能作为犯罪未遂或情节较轻的量刑情节考虑,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男子作为孩子的父亲,本应履行监护保护义务,却因情绪失控对亲生幼儿实施极端暴力行为,严重摧残孩子的身心健康。 结合其行为的手段残 忍性、针对对象的特殊性以及对孩子造成的巨大心理创伤,已远超偶尔的家庭教育不当,属于虐待家庭成员中“情节恶劣”的情形,依法应当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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