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男子将车停放在院子中,不料被点燃的烟花烧到了车,他调出监控,气得找对方理

茂彦学法 2026-02-23 17:02:15

黑龙江,男子将车停放在院子中,不料被点燃的烟花烧到了车,他调出监控,气得找对方理论,可偏偏没拍到正脸,对方咬死不承认,男子维修花了将近5000块,对方一分不赔,还好有车险,但男子还是很憋屈。 过年本该是一家人团圆高兴的时候,可男子却过得一肚子火,心里憋屈得不行。 好好的车停在自家院子里,没招谁没惹谁,居然被别人放的烟花给烧了。 修车花了快5000块,明明知道是谁干的,可监控没拍到正脸,对方就是死不承认,一分钱都不肯赔。 最后虽然有保险公司把钱报了,不用自己掏钱,可男子心里这口气,怎么都顺不过来。 事情发生在春节期间,男子把车稳稳当当地停在了院子里,这个位置他平时一直停,既不挡路也不碍事,他觉得在自家院里肯定最安全。 可谁也没想到,意外就这么来了。 旁边有人在放烟花,因为距离不算远,加上烟花升空后火星乱飞,有一团带着火的残渣直接飞过院墙,掉在了男子的车上。 高温火星瞬间就把车身点燃,等男子发现的时候,车子已经被烧出一大片痕迹,车漆烤得起泡、变形,塑料件也被烧化,看起来十分严重。 好好的车变成这样,谁看了都会心疼。 男子第一反应就是找出是谁放的烟花,于是赶紧调出家里的监控查看。 监控完整拍下了烟花燃放、火星飘落、车辆被烧的全过程,也能看清燃放烟花的人大概的身高、穿着和活动范围,男子一眼就判断出了涉事人员。 可偏偏不巧的是,监控角度有死角,从头到尾都没有拍到对方的正脸。 就是因为这一点,对方始终不肯承认。不管怎么沟通,对方都以没有拍到脸、不能证明是自己所为作为理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愿意赔偿一分钱的维修费。 村里帮忙调解,也因为缺少直接证据,最后也没有结果。 明明是受害者,却找不到人负责,男子心里又气又无奈。 为了不影响用车,他只能自己先把车送到维修店修理,经过检查定损,全部修好一共花了将近5000元。 对普通家庭来说,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幸运的是,男子之前给车买了保险,这次事故属于保险理赔范围。 他把相关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后,很快就完成了理赔,维修费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不用自己掏腰包。 经济上的损失虽然解决了,可男子心里的委屈一点没少。 车是在自家院里被烧的,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侵权的人就在眼前,却因为证据问题得不到处理,不用承担责任,这种有苦说不出的感觉,让他整个年都过得不痛快。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因为自己的过错造成别人财产损失的,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燃放烟花的人没有注意安全距离,导致火星飞溅烧坏别人车辆,已经构成侵权,就算监控没拍到正脸,只要有现场痕迹、监控画面、时间地点等证据,依然可以认定责任。 另外,保险公司在赔完钱之后,还可以依法向真正造成事故的一方追讨这笔费用,这就是法律上的代位求偿权,目的就是不让侵权的人白白逃避责任。 这件事也给很多人提了醒,过年放烟花虽然热闹,但一定要注意安全,远离房屋、车辆和易燃物,一旦给别人造成损失,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法律上最终还是要承担责任。 而对于无辜受损的人来说,即便遇到对方不承认、证据不完整的情况,也可以依靠法律和保险保护自己,减少损失。 只是对这位男子来说,过年遇上这种事,就算钱不用自己出,心里的憋屈,也真的很难轻易过去。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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