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不活了!”安徽合肥,女子一觉醒来饿着肚子摸进厨房,却发现自己蒸的7个馍少了3

运良说是非 2026-02-22 22:14:34

“笑不活了!”安徽合肥,女子一觉醒来饿着肚子摸进厨房,却发现自己蒸的7个馍少了3个,辛苦做的一锅卤菜也被人连盆端走了,女子怒从中来,直接冲进派出所报案,民警听完被逗得哈哈笑,对女子说:正好我们要吃饭,你留下来一起吃吧!接着,民警特意给女子点了两份卤菜,弥补她没吃上的遗憾。这让女子感动不已。 2月19号一早,杜女士饿着肚子摸进厨房,原本想着热几个馒头配上那锅精心卤制的美味,好好慰藉一下空了一晚的胃。 可脚刚踏进门槛,她人就傻了。 她发现,昨晚辛苦蒸出的7个白胖馒头,凭空消失了3个。那锅卤了一下午、酱香浓郁的卤菜,更是连盆带肉被人整个端走,连汤都没给剩一滴。 那是她辛苦很久做出来的口粮啊!这贼咋连这玩意儿都偷呢? 又气又饿的杜女士,脑子一热,连脸都没洗就冲出了家门,直奔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大厅,她还在气头上,可当民警让她复述案情时,画风突然就跑偏了。 杜女士一边比划着那口被端走的锅,一边无奈地吐槽:你们说这贼没良心吧,7个馒头他还知道给我留4个…… 这话一出,原本严肃的办事大厅瞬间笑声一片。 正在录笔录的民警没憋住,“噗嗤”笑出了声。 最逗的是,调解室里那对原本正吵得面红耳赤的夫妻,听到这“离奇案情”,也不吵了,伸着脖子跟着乐。 那一刻,杜女士心里的火气消了一半,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笑归笑,事儿还得办。按常理,这属于盗窃,得立案、调监控、甚至上手段抓人。但民警心里有杆秤。 首先是讲法理。几个馒头加一锅卤菜,满打满算值几十块钱,离刑事立案的“数额较大”标准,通常是1000-3000元,差着十万八千里。 虽然这属于“入户盗窃”的嫌疑,但情节显著轻微,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如果死磕程序,做笔录、立案、甚至为了这点东西全城搜监控,不仅浪费警力,还容易让杜女士陷入漫长的等待,最后大概率也就是个不了了之。 其次是人性的温度。民警看着眼前这个饿着肚子、一脸委屈又带着点尴尬的女子,意识到她来报警,与其说是为了抓贼,不如说是为了找个地方倒苦水。 她需要的不是一张冷冰冰的受案回执,而是一种被重视、被安抚的感觉。 于是,暖心的一幕发生了。眼看饭点到了,一位民警大手一挥,说:行了,别气了,正好我们要吃饭,坐下来一起吃口。 杜女士愣住了,觉得这不合适吧?毕竟自己是来报案的。 民警却笑着说:那报案也得吃饭啊!人是铁饭是钢,丢了东西不能丢了胃口。 后来民警还特意自掏腰包买了两份卤菜,摆在杜女士面前,说:来,吃这个,把你丢的那份补回来! 那一刻,杜女士是真感动了。她端着饭碗,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喊了一句:哎呀,真是吃上警察叔叔的饭了! 这一幕被发到网上后,评论区瞬间沸腾。 有人调侃这贼是“盗亦有道”,说这小偷挺讲究,知道留四个馒头给失主,没赶尽杀绝,估计是真饿急眼了,但还留了一丝善念。 有人算了一笔账:7个馒头加一锅肉,成本不到50块,为了这点钱立案侦查,成本太高了。民警请吃饭,真是最高效的矛盾化解。 在这个钢筋水泥的城市里,我们习惯了办事走流程、讲效率,习惯了冷漠和防备。 但在这个小小的派出所里,我们看到了一种久违的邻里感。 这起案子,大概率不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后续。那个偷馒头的人,可能永远抓不到,也可能就是个流浪汉、失业者,或者单纯的饿极了的路人。但民警的那顿饭,却给所有人上了一课。 法律确实是冰冷的条文,但执法的人可以是温热的。 杜女士最终是空着肚子来,饱着肚子走的。她丢了3个馒头和一锅肉,却换回了一顿更有价值的“精神大餐”。 这顿饭告诉她:在这个城市里,哪怕你遭遇了再荒诞的倒霉事,也总有人愿意停下来,听你说一句,然后笑着对你说:没事,先吃饭。 不过也有人从法律角度分析,说虽然不够刑事立案,但这属于治安案件啊,应该拘留吧?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 小偷盗走杜女士3个馒头及一锅卤菜,虽然属于盗窃行为,但财物价值极低,且未造成严重后果。 更关键的是,小偷留下了4个馒头,未将财物全部带走。这种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常被视为“情节特别轻微”,符合第19条第1项之规定。 警方未机械立案,而是选择“请客吃饭”,正是对“情节特别轻微”这一法条的灵活运用。 从法律成本看,为几十元食物动用大量警力侦查、拘留嫌疑人,不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 民警的处理方式体现了“柔性执法”:虽不予行政处罚,但并不代表行为合法。 这种做法既避免了司法资源浪费,又通过人文关怀抚平了受害人情绪,也是对“枫桥经验”中“小事不扩大”精神的实践。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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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天涯孤旅

天涯孤旅

3
2026-02-23 02:41

无聊,一而再再而三地发这种东西,小编你是没事干了啊?

运良说是非

运良说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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