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契约精神!”福建漳州,女子提前在网上订了某酒店,每晚106元。半个月后,女子带着家人在该酒店办理入住,没想到酒店前台告知:房间已满,无法入住。女子不干了,认为酒店临时变卦,没有契约精神。酒店却说:房间都已经涨到7、8百了,100多块钱还想住酒店,没门儿。让女子别在这闹,还撂下狠话,报警也没用,警察是她朋友。女子还真不是被吓大的,用自己的方式给自己出了这口恶气。 李女士万万没想到,本来想带着家人过一个开开心心、难忘的春节,结果因为一件糟心事,把所有人的兴致全扫没了。 春节前,李女士心里盘算好久,最后决定带全家去福建漳州过年。 一想到家里老人能去南门湾看看辽阔的大海,她就觉得特别踏实;再想想孩子们捧着刚出锅的蚵仔煎,吃得满脸酱汁的样子,她自己都忍不住笑。 这趟旅行,她盼的就是一家人团团圆圆、轻松舒服。 李女士做事向来有规划,更何况是带着一家老小出门,住宿肯定要提前安排妥当。 离出发还有半个月,她怕春节人多酒店紧张,就先在旅游平台上订好了房间,一晚上才106块钱,价格实惠,也在她的预算里。订单确认成功后,李女士彻底放心了。 好不容易等到大年初二,一家人热热闹闹出发了。可一路奔波下来,大人还好,老人累得腰酸腿疼,孩子们也没了刚出门时的兴奋劲,一个个蔫头耷脑的。 一直折腾到晚上11点,一家人终于赶到了提前订好的酒店。 李女士赶紧上前台,想快点办好入住,让老人孩子早点休息。 可前台只是随便扫了一眼她的订单,头都没抬,冷冰冰地来了一句:“满房了,住不了。” 李女士当时就懵了,又气又急:“我半个月前就订好了,订单都确认成功了,你现在跟我说没房?我们一家老小,大半夜的,你让我们去哪儿?” 没想到前台不仅不道歉,态度反而更差,直接不耐烦地怼她:“100多块钱,大过年的,别在这儿闹事。” 李女士气得火都快顶到天灵盖了。 自己明明提前订好房,商家说不认就不认,觉得价格低了可以早说,等到了门口才翻脸,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 她强压着火气跟对方理论,可前台根本不讲理,直接说春节房间早就爆满,一晚上都卖到七八百,106块钱根本别想住。 更过分的是,店家还嚣张地放话:“警察是我们朋友,你报警也没用!” 李女士也不是吓大的,当场就跟酒店杠上了,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 没多久,三位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完情况后,明确说是酒店违约在先。最后酒店没办法,只能全额退还106元房费,另外赔偿500元,老板也当面给李女士道了歉。 可就算这样,李女士心里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好好的一场旅行,被这么一闹,心情全毁了。越想越委屈,她就把这件事发到了网上,想让网友们评评理。 这件事曝光之后,网友们的看法也不一样,有人支持李女士,也有人站在酒店这边: 有网友说:你想涨价可以春节期间不卖低价房,既然平台上挂出来、订单也确认了,凭什么到了不让人住?做生意最起码的诚信去哪儿了? 也有网友认为:消费者也要理性一点,不能总想着占便宜,春节期间员工工资都是三倍,各项成本都高,房价上涨很正常,有问题可以协商,没必要非要按低价住。 还有网友觉得:酒店已经退钱赔偿、当面道歉了,这事就该翻篇了。如果事情解决完还故意发网上抹黑,商家说不定会起诉,谁都有出错的时候,也不能因为一次失误就把人往死里逼。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李女士在平台下单、酒店确认订单,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酒店因为想涨价就拒绝入住,属于典型的单方违约,不仅应该按约提供房间,还应当赔偿游客因此产生的额外损失。



用户14xxx61
商家不讲信用做什么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