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 1 万没写借条同学不还钱 起诉被驳回给所有人提了醒 福州罗源法院最近审结了一起借贷纠纷,原告借 1 万给同学,只走了微信转账没写借条,起诉要钱却被驳回,这事一出来,好多人都跟着警醒。 事情很简单,原告陈某和被告雷某是同学,2024 年 11 月雷某说要还信用卡,向陈某借 1 万,承诺一个月归还,陈某没好意思要借条。 陈某出于同学信任,分两次微信转了 5000,一共 1 万,转账时没备注是借款,事后也没补借条,雷某收到钱后也没任何回复确认。 等到约定的还款时间到了,陈某多次打电话、发微信催款,可雷某一直拖着不还,无奈之下,陈某只能拿着微信转账记录去法院起诉。 庭审时双方各执一词,雷某说这 1 万不是借款,是陈某还他之前信用卡套现的钱,还拿出了当时的微信聊天记录当证据。 陈某反驳说,之前套现的钱已经用现金还了,可他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还过钱,没法反驳雷某的说法,也没法证明转账是借款。 法院审理后说,民间借贷得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双方有借贷合意,二是钱实际交付,陈某只有转账记录,证明不了是借款,只能败诉。 其实这种事太常见了,不管是同学、朋友还是亲戚,借钱时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要借条,觉得转账记录就够了,殊不知风险早就藏在里面。 很多人以为微信转账记录就是铁证,却不知道,转账记录只能证明两人有金钱往来,没法证明这笔钱是借款,可能是赠与、还款,也可能是其他往来。 最高法的相关规定里也明确,原告只凭转账记录起诉,被告抗辩是其他债务,还能拿出证据的,原告就得证明是借贷,证明不了就会败诉。 借人钱的时候,别嫌麻烦,一定要让对方写借条,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时间,转账时备注 “借款”,聊天记录也得保留好,别随便删除。 熟人之间借钱,讲究的是信任,但信任不能当证据,一旦对方耍赖,没有借条和完整证据,就算起诉,也很难要回自己的钱。 这事给所有人都上了一课,不管关系多好,借钱都要留好证据,别因为不好意思,最后钱要不回来,还伤了彼此的感情,得不偿失。 借钱需谨慎,留证要及时,这不是不信任,而是给自己留一份保障,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守住自己的财产才是最实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