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夜里的五指山,听说露水重,寒气往骨头缝里钻。陈淼倒在凌晨的夜色中,手里攥着的可能还有没处理完的案卷,脑子里盘算的可能是第二天要布置的任务。“连续工作、过度劳累” ,这八个字,打眼一看像是官方的套话,可仔细咂摸,那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把自己当蜡烛一样,从里到外烧到了底。 网上翻他的履历,31年警龄,从基层派出所的毛头小子干起,一步步走到刑侦支队的副支队长。一等功一次,三等功六次,嘉奖八次。这些数字冷冰冰的,可背后是他抓过的嫌疑人、破过的案子、熬过的无数个夜。有人也许要问,都当上副支队长了,算是个“官”了,怎么还得亲自往一线跑?怎么还把自己累到这种程度? 这就是我不太想明白的地方了。咱们有些人印象里的领导,那是坐在办公室喝喝茶、看看报、听听汇报的。可陈淼这种刑侦口的老兵,他这辈子养成的习惯改不了,案子不亲自盯着不放心,现场不亲自跑一趟睡不着觉。这种“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往好听了说是敬业,往狠了说,那是拿命在填。 更让我心里一沉的,是他春节期间的行踪。乐东、保亭、五指山,几个市县连轴转。过年啊,谁不想窝在家里吃顿热乎饭,陪陪老婆孩子?他倒好,辗转在基层督导春节安保、严打犯罪。有人可能会说,工作嘛,职责所在。可我想问一句,咱们这些普通人过年喊累,是抢红包抢得手酸、是聚会喝酒喝得头疼。人家过年累,是累在了把命都搭进去。 这种事儿,这几年听得不少了。去年辽宁那位交警郑亮,也是倒在执法现场,才37岁,孩子还小,追悼会上老娘哭得昏过去,喊着“我一直以为他在上班啊”。 郑亮的儿子后来问妈妈:“我知道爸爸走了,只想知道他是英雄吗?” 这话问得人心里直发酸。英雄这个称号,听起来响亮,可对一个没了爹的孩子来说,那就是墙上的一张照片,是再也接不到的电话,是永远缺席的家长会。 陈淼今年51岁,按说在公安系统干了一辈子,什么大场面没见过?什么硬骨头没啃过?可他愣是没闯过“过度劳累”这一关。咱们得承认一个现实:和平年代,警察是这个国家流血最多、牺牲最大的群体之一。 他们面对的不光是明火执仗的歹徒,更多的时候,是那种温水煮青蛙式的消耗,没完没了的值班、没日没夜的蹲守、没轻没重的压力。这种消耗,看不见摸不着,但它一点点啃噬着身体,直到某个凌晨,所有零件突然罢了工。 我有时候瞎琢磨,陈淼倒下前的那几个小时,他在想什么?是不是想着赶紧把手头的活儿干完,好回家补个觉?是不是惦记着家里还有一盏灯给他亮着?可惜啊,那盏灯,再也等不回它的主人了。 公安部的唁电来了,省领导慰问了,遗体送别仪式也办了。 该有的哀荣一样不少,该走的程序一步不落。可这些对一个家庭来说,顶什么用呢?顶不了他媳妇半夜醒来旁边空着的半张床,顶不了逢年过节饭桌上少摆的那副碗筷,更顶不了他孩子今后人生里,所有需要父亲撑场面的时刻。 说一千道一万,陈淼这51年,值不值?从他拿的那些功勋章来看,值。从他31年没离开过公安一线来看,他自个儿觉得值。可咱们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心里头总不是个滋味。咱们这个社会,总得有这些“负重前行”的人,咱们才能“岁月静好”。 这话没毛病,毛病在于,凭啥总让那么一小撮人,扛着最沉的担子,走最远的路,直到把自己累趴下才算完?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