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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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辉案”也叫“殴主伤胎案”,北魏兰陵长公主不满驸马刘辉在其怀孕期间婚外情,发生争执而遭到殴打致流产,最后重伤不治的事件。
对于该案件的审判,北魏朝廷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一方是深受儒家思想影响认为应以父系家族伦理为标准的汉人和汉化官·僚集团,一方是以灵太后意志为主,维护皇权、保护公主势力的游牧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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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刘辉案”为引,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或“父权化”进行了完美切入。又通过一些现象的分析,爬梳了一段特殊的法律进程。
■ 不伦 : 通尖的罪与罚
汉代:处以罚金、剥夺官爵或“耐为隶臣”,若通·奸对象为人妇则会“完为城旦”或“耐为鬼薪”。若乱轮有可能会处以死刑。
北魏:游牧时期对尖夫银妇的处罚都有可能判以死·刑,统治中原后逐渐减轻。
■“家丑” : 婚因暴力与妇女地位
秦法:丈夫殴打妻子,乃至撕裂她的耳朵或折伤四肢,只需“耐刑”(剃掉鬓角)。
汉:如若未动用兵器,即使受伤也不必受刑。倘若妻子殴打丈夫,却要受罚。
唐:一般人斗殴,罚一百大板。丈夫殴打妻子,罚八十大板。妻子殴打丈夫,无论如何都处一年徒刑,丈夫受伤责罪加三等。但若伤及性命,无论男女都要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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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涉及了很多史料中的案件,不难看出,不论是通尖、婚因暴力还是女性的夫家认同,因为背景、文化等多重原因,在不同社会的态度都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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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深思的是,历史上的政.治制度、社会规范、伦理价值以及记载这些标准的叙述书写,都是从非女性的视角和位置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