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鹦鹉,灭了一家满门。 这不是段子,是发生在景德镇血淋淋的现实。 ​市区限速4

松林中静思的隐士 2026-01-11 22:26:34

一只鹦鹉,灭了一家满门。 这不是段子,是发生在景德镇血淋淋的现实。 ​市区限速40,他一脚油门轰到了129。 ​一家三口,31岁的爸,30岁的妈,还有刚满周岁的娃,瞬间没了。这可是两家人的独苗,这是真正的“断子绝孙”式车祸。 ​杀人的理由更是荒诞到极点:跟女友在车上吵架,争论“鹦鹉学舌有多少年历史”。 ​这就是所谓的“泄愤”,拿路人的命来给自己的情绪买单。 ​更让人脊背发凉的是事后的态度。 2024年10月2日傍晚6点42分,景德镇昌江大道的红绿灯路口,国庆假期的车流还没散去。20岁的廖某某驾驶刚买5天的二手特斯拉,带着前女友孙某某准备去吃饭,就因为“鹦鹉学舌是五六千年前还是更晚”的争执,他觉得女友在抬杠,心里憋了火。绿灯亮起的瞬间,他直接将电门踩到底,14秒内车速从近乎静止飙升到128.96km/h,完全无视市区40km/h的限速。 孙某某吓得魂飞魄散,哭喊着“我错了,前面有人,慢点”,廖某某短暂松了下电门,转而又一次踩满100%。就在这一刻,正在过马路的胡立夫妇抱着刚满11个月的儿子,被失控的车辆狠狠撞飞。孩子当场殒命,夫妻俩经抢救无效离世,一个原本圆满的家庭,连告别都没来得及。 受害者胡立性格温和到有些“刻板”,没有摄像头的路口就算能违规掉头,他也绝不会越线;妻子清清自学考取会计证,夫妻俩盼了一年多才迎来孩子,为了保护婴儿床里的宝宝,她特意用棉布缠好围栏,夜里总悄悄起身查看。可这些细致的牵挂,在129km/h的车速面前,碎得彻底。事发后,清清的爷爷得知噩耗,一病不起含恨而终,胡立的父母守着儿子儿媳的婚房,连儿媳喝剩的半杯水都舍不得倒,婴儿床上整齐叠放的三件衣服,成了老两口唯一的念想。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这场惨剧本可避免。廖某某并非突发失控,他在车内早已向女友抱怨工作不顺,觉得医美销售的工资配不上自己的付出,连续遇上红灯的烦躁,加上与前女友复合被拒的憋屈,全都化作了脚下的油门。他不是不懂危险,而是根本不在乎——市区主干道、晚高峰车流、斑马线前的行人,在他的情绪宣泄面前,都成了可以牺牲的背景。 案发后,廖某某的一系列操作更显冷漠。他撞人后先打给亲友和保险公司,下车看到遗体后才报警,全程坐在路边抽烟,被目击者拍到对着孩子遗体指指点点。他的父亲廖祥非但没有真诚致歉,反而提出“让儿子替对方养老”的荒诞提议,遭拒后又抛出80万赔偿方案,见胡家不为所动,竟在电话里嘶吼“你们一家三口死是天灾”,还在网上抱怨“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这场车祸的核心争议,早已超出普通交通事故的范畴。检方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廖某某,而非交通肇事罪,关键就在于他的主观恶意——两次踩满电门的故意加速,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放任态度,完全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而交通肇事罪顶格处罚仅七年,两者的量刑差距,正是对生命权的敬畏与否。 对比近年来多起“路怒”案件,浙江嘉兴司机斗气车致一死一伤,天津蓟州司机别停他人车辆毁坏财物,这些行为都因情绪失控触碰法律红线。而廖某某的行为更甚,他把私人矛盾的怒火,倾泻在毫无关联的路人身上,用三条人命为自己的幼稚和暴戾买单。景德镇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安全条例明确要求,节假日高峰期要增派警力疏导交通,可再完善的制度,也挡不住一颗漠视规则的心。 法律的审判从不会缺席。2026年1月9日,该案一审宣判,无论最终量刑如何,都该让所有人明白:情绪失控不是免责的借口,道路也不是泄愤的战场。每个驾驶者手握的不仅是方向盘,更是他人的生命权。那些为小事争执、为不顺迁怒的瞬间,多想想后果,多克制一秒,或许就能避免一场悲剧。 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两个家庭的破碎,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在规则与情绪的天平上,任何时候都该让规则权重置顶,这不仅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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