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完离职手续的第 3 天,老板突然联系我:“有个客户的设备出问题了,你去维护一下。” 我说闲了就去,老板说:“你现在就去,客户那边很着急,别耽误了公司的事情!” 我怒了:“我已经离职了,你得给我钱,否则我不会去的。” 离职第三天的上午,阳光刚爬到窗台。 我正对着一杯冒热气的手冲咖啡发呆,手机突然震动起来。 屏幕上跳动的名字,是前老板老周。 指尖在屏幕上顿了顿——离职证明上的红章还没完全干透呢。 “喂,小X啊,”老周的声音带着惯有的急促,“城南那个张总,他公司设备突然报警了,你去给看看?” 我握着咖啡杯的手指蜷了蜷,杯壁的温度有点烫:“周总,我现在……” “你现在就去!”他直接打断,“客户急得不行,千万别耽误了公司的事!” 那一刻我有点懵——是他忘了我已经离职,还是觉得“老员工”就该无条件救火? 或许他真的被客户逼得紧,或许他眼里“人情”比“合同”分量重? 事实是,离职协议上白纸黑字写着“双方无未结劳动义务”。 推断下来,我没有义务再为前公司免费奔波,更别说这活儿本就该交接给接手的同事。 这种越界的要求,只会让本就因薪资问题闹僵的关系彻底结冰。 “周总,”我把咖啡杯轻轻放在桌上,“我已经离职三天了。要我去可以,按 freelance 标准算酬劳,半小时内给我确认,不然我只能推荐别的工程师。”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是忙音——他挂了。 后来听前同事说,老周自己跑了趟客户那儿,据说脸色不太好。 这件事让我明白,职场上的“情分”不能当饭吃,该厘清的边界必须提前划好。 下次再遇到类似情况,或许可以先问清楚:“是按兼职算酬劳,还是算紧急支援的加班费?” 低头看那杯咖啡,已经凉透了。 阳光移过窗台,照在空荡荡的书桌一角——那里曾堆着我三年的工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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