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女子得知奶奶去世,就跟公司请了5天事假回家奔丧,不料,半路上突然接到人事通知,称总公司法人不同意她请假,如果坚持回去就只能离职,在女子看来,对方就是故意借此辞退,可公司法人却说:谁规定她奶奶去世有丧假的。我就是要开除她! 七月的骄阳下,李女士在出发前明明走完了所有的口头流程。部门主管的一句“先走吧”,加上人事那边点头默许的“一路顺风”,让她以为这就是最终的通行证。 谁能想到,就在列车驶出站台、还没跑热铁轨的时候,人事的电话追了过来,传达的内容冷得掉渣:总公司的老板变卦了。那一头的指令异常强硬只要这趟车你不下来,工作就别要了,甚至不管回不回去,结果都是离职。 这种“早不说晚不说,偏偏上了车再说”的操作,确实让人不得不怀疑其背后的动机。这早已不是简单的行政管理问题,而是一次借题发挥的清算。把时间轴往前推一个月,到2025年6月,或许就能摸到这场变故的草蛇灰线。 彼时,法人林某曾亲自跑到常熟分公司“视察”,与其说是视察,不如说是来“劝退”文员岗位的李女士,试图将她强行转岗去干销售。当李女士以“不适应”为由明确拒绝后,她在公司里的处境就开始变得微妙起来。正如后来人事在那通电话里无意间透出的口风:“反正你也做不来销售,正好借这个机会谈清楚。” 为了给这次并不体面的“开除”找一个体面的借口,总公司的那位林老板给出了一个颇具杀伤力的标签“害群之马”。面对媒体镜头,他直言不讳地指责李女士上班天天玩手机、摸鱼。然而这个指控在李女士看来,充满了逻辑硬伤:她所在的分公司环境堪称“三无地带”没有Wi-Fi、没有监控探头、甚至连最基础的考勤打卡机都没有。 在这样一个缺乏数字化留痕的环境里,老板是如何在此刻精准复盘她“天天摸鱼”的?更何况,入职这一年多来,无论是书面警告还是绩效考核单,她从未收到过任何关于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反馈。 显然,“摸鱼”只是台面上的借口,背后的账算得很精。 与其支付高额的辞退赔偿金,不如抓住员工家里办丧事这个无法妥协的时间点,逼其主动离职,或者以“旷工”为由行使辞退权。在林老板看来,这一步棋走得理直气壮:“开公司不是做慈善,谁家奶奶不会去世?这不能成为无限请假的理由。” 他甚至搬出了法律条文的空白在现行规定中,祖父母确实不在法定丧假的直系亲属范围内(,企业不批假,从法理死扣字眼来说,似乎并不违规。 但他唯独算漏了一点:法律的底线是双向的。就在老板高喊“清理门户”的同时,李女士直接掀开了公司合规性的底裤入职至今,公司从未给她缴纳过社保。按照《社会保险法》的铁律,这是板上钉钉的违法行为,足以成为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赔的重锤。与其在“请假是否合规”的灰色地带纠缠,不如直接攻击这处致命的软肋。 事态发展到2025年12月底,公司除了补发工资外,对于赔偿金和社保补缴的问题依旧装聋作哑。这种“既要员工像机器一样听话,又不给机器上润滑油”的双标做法,彻底激怒了当事人。李女士不再纠结于那一天的假期到底有没有审批通过,而是委托律师发出了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将“单方面变更审批结果”与“未缴社保”并列为索赔利器。 老板林先生的态度依然强硬,面对仲裁申请,他的一句“清清白白做生意,法庭上见”,听起来底气十足,却更像是对现代职场契约精神的一种讽刺。在他的逻辑里,因为入职时“谈好了”就可以凌驾于法律规定的社保义务之上,因为员工拒绝转岗就可以借着亲人去世的契机进行清退。 如今这场纠纷已经超越了“奔丧”本身,常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接手,庭审定在了2026年1月29日。对于李女士而言,这不仅是讨要几千几万的赔偿金,更是对这种“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将人情与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的职场霸凌的一次反击。高铁早已到站,但这场关于尊严与规则的较量,才刚刚开始。








乔伊宝宝
常熟哪个公司?
三个龙
他是法人代表,不是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