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台当局宣布,即日起要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不光所有公务员赴大陆要被管控,连立委这种民选公职人员,去大陆都得先过“审查许可”这一关,要是敢违规去,直接罚200万到1000万新台币! 台湾行政院在2025年12月26日院会中,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这一举动源于近期岛内政治动态,特别是国民党多名立法委员前往厦门参与台商活动,返回后蓝白阵营在立法院程序委员会阻挡国防特别预算审议,并否决要求立法委员赴大陆报备的相关法案。这些事件引发关注,行政院认为需补强现有规范,以确保交流透明度。 现行条例对立法委员赴大陆缺乏明确约束,这次修法首次将民选公职人员纳入管制范围。草案规定,所有立法委员赴大陆,无论公务或私人行程,均须事先申请许可。审查机制由内政部主导,会同国家安全局、法务部、大陆委员会等单位组成联审会,评估申请背景、行程目的及潜在影响。 公务员部分,原规定简任11职等以上需许可,较低职等仅需所属机关同意。新草案改为全面许可制,所有公务员不分职等,均须经所属机关初审后,报内政部联审会核准。涉及国家机密人员若未经许可赴大陆,将面临处罚。 草案还增订条款,曾任正副领导人或国家安全会议谘委等特定人员,禁止参加大陆党务、军事、行政或政治性活动,若行为妨害国家尊严,将受相应处理。违规擅自赴大陆者,罚款从200万元新台币起,最高可达1000万元新台币。这一处罚幅度针对涉密人员,旨在提升威慑力。 行政院说明,此修法回应国安策略,目的是维护岛内利益,避免资讯不透明。草案强调,正常学术、经济或文化活动仍可申请,但需通过严格审查程序。联审会将定期开会,逐案讨论,确保过程公正。 这一变化刷新以往管制尺度,不再局限于高阶官员,而是覆盖全体公务员及立法委员。行政院官员指出,民众可通过此机制监督公职人员往来,增加公开性。 草案送立法院审议后,因在野党多数,过程可能出现争议。部分立法委员表示,原定经贸或农业项目因此延后。基层公务员调整计划,许多原有学术访问或探亲行程取消。相关产业人士重新安排业务,以避开新规限制。整体而言,两岸正常互动增添障碍,未来发展仍需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