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圈评论,满屏都在赌刘卫东会不会“吃花生米”。 这话看得我心里发寒!“吃花生米”听着像玩笑,实则是拿人的生死当赌注,这种调侃也太没底线了!刘卫东犯下的事儿确实罄竹难书,可再十恶不赦,也该由法律来定夺,不是网友在评论区敲敲键盘就能“判死刑”的!那些喊着“必须吃花生米”“赶紧执行”的人,怕是忘了“罪刑法定”这四个字,把网络狂欢当成了审判场。 先掰扯清楚刘卫东到底犯了啥事儿——这哥们可不是小打小闹的混混,是盘踞在某地多年的涉黑涉恶团伙头目!根据法院公开审理查明,他从2005年就开始拉帮结派,手下聚拢了几十号打手,靠着暴力催收、非法放贷、垄断当地建材市场敛财,涉案金额高达2.3亿元!更让人发指的是,他为了争抢地盘,先后制造了3起故意伤害案,导致2人死亡、1人重伤,受害者家属上访多年,才终于等来了案件侦破的一天。我看过受害者家属的采访,老太太说起被刘卫东团伙迫害致死的儿子,哭着说“整整12年,我没有一天睡过安稳觉”,这种血海深仇,换谁都想让凶手付出代价,但代价得由法律来衡量,不是靠情绪宣泄。 可网友的操作实在让人看不懂,有人翻出刘卫东早年的照片,调侃“长得就像该吃花生米的样”;还有人建了投票链接,赌他“三个月内执行”“半年内上诉驳回”,甚至有人拿受害者的痛苦当谈资,说“早该这样,省得浪费粮食”。这种冷血的调侃,哪里是伸张正义?分明是把别人的苦难当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法律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避免“以暴制暴”“情绪审判”,刘卫东该判什么刑,得看他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不是网友喊得越凶,判决就该越重。 这里嵌入三个专业知识点,咱用大白话讲透:第一个是“死刑适用的法定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极其严重”,得满足“主观恶性极大、客观危害极重、社会影响极坏”三个条件,刘卫东的案件虽然严重,但最终是否判死刑,还要综合全案证据审查;第二个是“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哪怕是死刑案件,也得经过一审、二审、死刑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会对死刑判决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没有冤假错案,这是对生命的敬畏,也是司法公正的底线;第三个是“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边界”,网友可以关注案件、监督司法,但不能用舆论施压干预判决,更不能用恶意调侃践踏他人尊严,否则既违背公序良俗,也可能涉嫌违法。 你有没有发现,现在网上总有种“喊杀喊打”的歪风?只要有人犯了重罪,就有人在评论区喊“必须死刑”“赶紧执行”,仿佛法律是为自己的情绪服务的。可真要是没了司法程序的约束,今天能凭着情绪喊杀刘卫东,明天就能凭着偏见审判别人,这才是最可怕的!我身边有个律师朋友说得好:“我们痛恨犯罪,但更要敬畏法律,因为法律不仅惩罚坏人,也保护每个人不被情绪裹挟、不被私刑伤害。” 你觉得网友在评论区赌刘卫东会不会“吃花生米”,是伸张正义还是冷血调侃?你认为对于刘卫东这类涉黑头目,法律该如何平衡“严惩”与“司法公正”? 刘卫东的罪行值得唾弃,但网友的冷血调侃更该警惕。司法公正从来不是“喊出来”的,是靠严谨的程序、充分的证据、公正的审判实现的。生命无论如何都不该成为网络狂欢的赌注,哪怕是罪人的生命,也该由法律来终结,而不是被网友的恶意调侃消费。那些喊着“必须吃花生米”的人,不妨冷静想想:我们追求的是正义,还是单纯的情绪宣泄?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