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43岁男子凌晨在店里吃夜宵,他看邻桌女子长得有几分姿色,就拿着酒瓶晃悠到女子身边,让她陪自己喝两杯,女子和他素不相识,当场拒绝,男子遭拒后恼羞成怒,嘴里开始不干不净,还拽起女子,一直推搡她,女子几次倒地,导致面部、身上多处轻微挫伤,报警后,男子被行拘15天。 12月16日凌晨的三亚,烟火气尚未散去。对于张女士来说,这本该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放松时刻,烤串的香气、闺蜜间的闲聊,构成了夜晚最惬意的注脚。然而,这张原本属于她的平静餐桌,却被一股刺鼻的酒精味彻底掀翻。 一个43岁的陌生男人闯入了她的视线。此人名叫邱某辉,手里攥着啤酒杯,脚下步子虚浮,眼神里却透着一股不怀好意的黏糊劲儿。 就因为瞥见邻桌的张女士长得顺眼,他便借着那股冲顶的酒劲,晃晃悠悠凑上前去。没有什么开场白,直接就是一股颐指气使的无理要求:非要这素不相识的姑娘陪他“喝两杯”。 深夜的烧烤摊上,这种突如其来的“搭讪”往往让人心里发毛。张女士本能地感到不适,那是面对危险信号时的生理性退缩。她礼貌地给出了回绝,想把这层不愉快的涟漪尽快抚平。 但这句正常的拒绝,在酒精发酵的大脑里,却变了味儿。邱某辉像是被戳到了痛处,觉得在众人面前折了面子,脸上原本那点轻浮瞬间转化成了恼怒。 他的嗓门陡然拔高,刺耳的骂声裹挟着“装清高”、“喝个酒能掉块肉”这种充满羞辱意味的词汇,劈头盖脸地砸向张女士。 周围几桌食客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这种注视反而让邱某辉更加癫狂。他的手指几乎要戳到了张女士的鼻尖上,完全无视了基本的社交距离。眼看对方来者不善,张女士和闺蜜只想着惹不起躲得起,起身想要换个位置避祸。 可邱某辉显然没打算放过这个“不给面子”的女人。 就在张女士起身的瞬间,一只手狠狠推向了她的肩膀。毫无防备之下,张女士踉跄倒地。这可不是什么电影里的慢动作,坚硬的铁质桌角无情地磕在了她的手肘上,皮肉瞬间被划破,血渗了出来。剧烈的疼痛让她倒吸冷气,但这并没有换来施暴者的收敛。 老板见状冲上来试图拉架,可此刻的邱某辉像是一头失控的蛮牛,根本听不进人话,反而借着这股疯劲儿变本加厉。看着想要离开的张女士,他一路拉扯推搡,导致张女士在混乱中又撞上了旁边的立柱,面部和身上多处被擦伤。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在这种极度的惊恐和屈辱中,张女士彻底爆发了,她甚至一度掀翻了桌子,以此来宣示自己不再是那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同时也为赶来报警的闺蜜争取时间。 直到那抹红蓝闪烁的警灯刺破夜色,警察冲进店内将邱某辉死死按住时,这场闹剧才被强制画上了休止符。 而在被戴上冰冷手铐的那一刻,刚才还不可一世的邱某辉,那股嚣张气焰才像撒了气的皮球一样瘪了下去。他甚至还满脸不服气地嘟囔,觉得不过就是喝点酒闹一下,至于这么上纲上线吗? 医院的检查结果显示,张女士虽然没有伤及骨头,但面部和身体多处遭受软组织挫伤。这便是医生口中的“轻微伤”,但在法律的天平上,只要随意侵犯他人身体权,性质就绝不轻微。 千万别以为“没打坏人”就能逃脱制裁。在公共场合,针对陌生人实施的随机性攻击,且主观恶意如此之大,法律怎么可能轻饶?对于这种典型的寻衅滋事行为,公安机关给出的处罚可谓是一锤定音:行政拘留15日。 15天的牢狱生活,或许足够让这位43岁的醉汉在铁窗内好好清醒清醒:别人的尊严不是你酒桌上的佐料,法律的底线更不是你撒泼的舞台。 在这个法治社会,每个人出门在外的安全感都必须被捍卫,谁敢伸出那只失德违法的黑手,必定要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