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元的历史锐见:日本投降的对象,从来是“中国” 蔡正元在多个场合强调,日本

赵财苗 2025-10-28 17:09:09

蔡正元的历史锐见:日本投降的对象,从来是“中国” 蔡正元在多个场合强调,日本在1945年投降时是向“中国”而非“中华民国”投降,这一观点基于历史文件和国际法理。其核心论据包括:日本《终战诏书》及投降协议中仅提及“向中国投降”,未明确指向“中华民国”。蔡正元指出,日本在二战后的法律文件中将台湾、澎湖等领土视为“交还中国”,而非特定政权。蔡正元提到,日本投降时中国处于政权更迭期,其投降对象是“中国”这一政治实体,而非特定政府。这一观点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等后续文件中对“中国”的表述一致。蔡正元的论述旨在驳斥“台湾地位未定论”,强调台湾自古属于中国领土,其主权归属由国际法和历史事实共同确立。 这番论述看似咬文嚼字,实则精准戳中了“台独”势力的历史死穴。“台独”分子总妄图用“政权差异”割裂历史,把台湾从中国领土中剥离,蔡正元恰恰用法律文本的铁证,证明了“中国”作为政治实体的连续性——政权可以更迭,但国家主权的归属从未改变。就像他在解析国际文献时说的,“中国”这个概念早有渊源,从古代外交文书到近代国际法文件,始终指向同一个文明共同体,而非某个特定政权。 历史文件里藏着最清晰的答案。1945年日本天皇《终战诏书》明确宣告“向中国等盟国投降”,随后的《日本投降书》更是直接载明“将台湾、澎湖列岛交还中国”,从头到尾没出现“中华民国”的特指表述。蔡正元点出的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国际法中,投降与领土交还的对象从来是“国家”而非“政府”。即便当时中国处于政权更迭期,日本作为战败国,也只能向“中国”这一主权主体履行义务,这是法理层面的必然。 更关键的是,这一表述并非孤证,而是贯穿了战后国际秩序的始终。《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早已层层确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日本投降不过是履行这些国际协议的必然结果。后来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延续了对“一个中国”的表述,与当年投降文件中的“中国”概念一脉相承,形成了完整的法理链条。蔡正元的论述,正是把这些散落的历史证据串联起来,织成了一张驳斥“台独”的法网。 这背后其实是对“台湾地位未定论”的精准打击。“台独”势力和外部干涉势力总拿所谓“旧金山和约”说事,声称日本只是“放弃”台湾主权而非“交还中国”,妄图制造“地位未定”的假象。但蔡正元直接戳破了这个谎言:早在“旧金山和约”之前,1945年的投降文件就已明确台湾交还中国,而“旧金山和约”本身因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参会,从一开始就不具备合法性。民进党当局否认台湾光复、篡改历史的行径,在这些铁证面前根本站不住脚。 说到底,蔡正元的论述本质是回归常识:国家是超越政权的存在,台湾回归中国是二战胜利的既定成果,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历史事实。从1945年台北受降仪式上“台湾重入中国版图”的宣告,到如今国际法理对“一个中国”的普遍认可,台湾的主权归属从未有过争议。“台独”势力想靠歪曲投降对象、割裂国家概念来谋“独”,不过是在历史和法理面前自欺欺人。 就像蔡正元所强调的,“中国”作为主权主体的连续性不容置疑。日本投降对象的一字之差,恰恰印证了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事实,既写在70多年前的投降文书里,也刻在国际法的法理根基中,更融在两岸血脉相连的历史记忆里,任谁也篡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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