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飞行员跳伞后就不能射杀?即使在战场杀红了眼,也不能杀飞行员,因为日本试过了,压根承担不起后果! 早在1907年的《海牙公约》就明确了,丧失战斗能力的参战人员受到保护,飞行员跳伞后没了战机、没了武器,挂在半空根本构不成威胁,自然属于受保护的范围,后来《日内瓦公约》更是把这条细化,规定只能俘虏绝不能射杀。 可日本在太平洋战场偏偏不信这个邪,非要撕开底线试试深浅。 1942年瓜达尔卡纳尔岛战役时,日军第204航空队直接下了特殊命令,让飞行员对跳伞的美军开火,指挥官还放话“美国人讲人道,我们不用”。有次美军“大黄蜂”号航母的F4F战机群遇袭,23岁的飞行员杰克刚跳出机舱,三架零式战机就转头用机炮扫射他的降落伞,打断的伞绳让他差点摔死在海里,左腿还被打穿了窟窿。 这种暴行远不止一例,1944年父岛战役更成了日军践踏规则的极致。 当时美军轰炸日军通讯站,几架战机被击落,包括后来成为美国总统的布什在内的飞行员被迫跳伞,布什侥幸被潜艇救走,可他的战友们落到日军手里后,8个人全被残忍杀害,有的刚落地就被爆头,有的遭虐待后被肢解,甚至有日军军官把飞行员的遗体烹食,而这一切只是为了所谓的“鼓舞士气”。 这事彻底激怒了美军,本来还守着规矩的他们直接开启了报复模式。 开着轰炸机将日本的主要城市都给轰炸了一遍。到了下半年,被射杀的日本跳伞飞行员数量比上半年暴涨,美军第5航空队甚至私下放话,对跳伞的日军不用按无武装人员对待。 这种报复很快形成恶性循环,到1944年马里亚纳海战时,日军飞行员宁愿驾机撞向美军军舰执行神风特攻,也不敢跳伞——他们太清楚,跳下去就是死路一条。 整个战争期间,日本海军损失的12万多飞行员里,近三分之一都是因为不敢跳伞才选择同归于尽的,反而让美军通过活捉的少数飞行员拿到了大量密码本和战术情报,彻底陷入被动。 日本的报应不光是战场上的,战后清算时这笔账也被狠狠算在了头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直接把“射杀跳伞飞行员”列为战争罪行,父岛事件的指挥官立花芳夫被送上绞刑架,参与虐杀的5名军官全被枪决,连当时知情的二十多名军官也没能逃脱惩处。 更关键的是,这种违背人道的行为让日本彻底失去了国际舆论的立足之地,原本还存在的谈判余地被自己亲手堵死,加速了战败的进程。 不杀跳伞飞行员从来不是“妇人之仁”,而是对规则的敬畏,更是对自己人的保护——你今天射杀对方飞行员,明天自己的飞行员跳伞后就可能遭同样对待。 日本当年非要打破这个平衡,最后落得飞行员不敢跳伞、战犯被严惩、国家道义破产的下场,早就把“承担不起后果”这几个字刻在了历史上。 直到现在,这条规则依然坚挺,就是因为所有人都明白,战争可以残酷,但不能没底线,踩碎底线的代价,从来都不是任何国家能扛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