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开车回小区,临时停车,结果一晚上,他被收了50元,他实在是恼怒,这收费实在是太高了,一小时要3元,一天封顶就50元,真是连停车费都交不起了,于是他和别的业主一起起诉物管,最后判决物管一天封顶,只能收8元,但物管还是收15元一天,终于业主们坐不住了,有人开始不交物业费了。 李然最近很是恼火,那天晚上,他下班回来,身心疲惫,就没有把车停到外面去,他把车开回了小区,暂停了一个晚上。 结果就这么一停车,他一天就被收了50元的停车费,他难以接受,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者,一天的收入也不是特别高,单单停车费就花了他一天的生活费,他实在是心疼。 他不只是心疼,更是对小区的物管感到愤怒,他觉得小区的物管简直就是大爷。 他们业主辛辛苦苦打拼,花了大半辈子的积蓄,才买了一套房子,好不容易住上好房子,享受生活,物管这边又来做文章,不但物业费不便宜,现在停车费又贵,真是无孔不入,处处挣钱。 他们小区的停车场,其实大部分是空的,就是不让停车,也没有卖出去,他们就整了个临时停车收费。 前面两个小时是免费的,4个小时到8个小时之内是4块钱,8个小时之后是8块钱。 总之算下来,每个小时得3元,封顶就是50元,所以那一晚他的停车费就被收了50元。 他想起这件事,是越想越恼火,他毕竟是这个小区的业主,他也是有交物管费的,他也算是花钱请物管过来为业主们服务的,现在倒好,他们处处要钱,把自己当大爷一样,为难着业主们。 李然因为停车费的事情,苦恼了好几天,他以为只有自己有这种困扰,后来他和几位业主聊了一下,结果大家都不满这个收费。 对于大部分的业主来说,他们其实很多人有时候下班都挺晚的,如果在外面找地方停车,回来就更累了,所以很多人还是会选择临时停车在小区里,毕竟小区里的停车场还是有蛮多空车位的。 大部分的业主都是想着省事,可一晚上下来,就得交50元,大家都苦不堪言,无缘无故花掉一个人一天的生活费,对普通人家来说,大家难以承受的。 他们和李然一样,对这个临时收费都不满意,他们商量了一个对策,决定起诉物业,好让他们改改这个收费。 业主们齐心协力,获得了胜诉,然后大家要求物管每天最高的停车费只能收8元。 判决下来之后,物管确实改了,但他们改的是每天最高的收费是15元,没有按照判决执行,这又引起了业主们的不满。 他们纷纷表示,真是花钱请他们来做大爷,而不是花钱请他们来做服务的。 因为停车费这件事情,很多业主表示,如果物管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一天只能收费8元,那么他们就不交物管费。 在大多数业主心中,他们同意物管收停车费,毕竟会有很多外来的车辆,如果收他们的停车费,就可以让外来的车少一些,保证他们的停车需求。 并且物管也是工作人员,也需要生存,也需要吃饭,他们收相应的停车费。作为管理费,大部分业主是同意的,是理解的,他们不能接受的是,物管反客为主,想尽办法在他们业主身上挣钱。 这是业主们不能接受的,因此如果物管没有按照8元收费标准来进行,估计物管和业主的矛盾会持续加剧。 那么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物管和业主之间是构成合同关系的,那么物管就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但不可损害业主的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业主不满物管的收费,所以不交物管费,这也是不对的。 《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即使物业和业主之间有矛盾,但业主该交的费用还是得交。 3、如果一天的停车费高达50元,属于乱收费,那么业主们可以追究物管的责任。 《民法典》第1167条规定,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如果物管的行为已经危害到了业主们的权益,业主们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你认为一天的停车费收50元合理吗?人物为化名 素材来源:大参考 2025.10.13
河南郑州,男子开车回小区,临时停车,结果一晚上,他被收了50元,他实在是恼怒,这
胡萝卜说法
2025-10-13 10: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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