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女子和三人饮酒后,随后和其中一人发生了关系,第二天,女子被人发现已经死亡

爱跳舞的王大姐 2025-10-12 16:50:14

青海,一女子和三人饮酒后,随后和其中一人发生了关系,第二天,女子被人发现已经死亡,三男子于是拿出了9万元给了女子的丈夫,随后又写了一张11万的欠条,因11万未支付,女子丈夫将三男子告上了法院。 这场悲剧发生在青海大通县。40岁的已婚女子林某,与李某、祁某以及另一名女子张某一起聚餐,席间四人喝掉了两斤多白酒。饭后张某先行离开,祁某和李某却跟着林某回了家,三个人在林某住所又继续喝酒。到了晚上11点左右,祁某也走了,屋子里只剩下林某和李某。就在这个夜晚,李某与林某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清晨六点,李某发现身边的林某已经身体冰冷,没有了呼吸。 警方到场后,通过司法鉴定揭开了林某死亡的直接原因:她本身就有脑内血管病变,大量饮酒诱发了全脑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悲剧发生后,在派出所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李某当场拿出了5万元补偿给林某的丈夫赵某,并写下一张5万元的欠条;祁某支付了2万元,欠3万元;张某支付了2.05万元,也欠3万元。三个人前前后后已经支付了9万多元,还剩下11万元的欠条没有兑现。就是因为这11万元迟迟没有到账,林某的丈夫和子女一纸诉状将三名共饮者告上了法庭。 大通县人民法院在今年9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张某和祁某在饮酒过程中没有劝酒行为,饭后也尽到了基本的注意义务,事后还支付了不少补偿金,所以认定他们不存在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李某的情况就比较特殊了,虽然他也没有劝酒,还参与了送林某回家,但他和林某存在“特殊男女关系”,酒后同住期间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被法院认定负有一定过错。法院同时强调,林某本人明知自己身体有病还大量饮酒,对自身死亡负有直接责任。最终判决李某赔付2万元。 这笔2万元的赔偿金在网络上炸开了锅。不少网友觉得判得太轻了,李某不仅和林某发生了关系,而且事后独自在客厅沙发睡觉,没有及时发现林某的异常,这明显是疏忽大意。更有网友尖锐地指出,林某当时处于醉酒状态,这种状态下发生的性关系,是否真的出于自愿?为什么没有追究可能存在的强奸嫌疑? 这起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确实值得深思。喝酒本身是你情我愿的事,但一旦出了意外,责任该怎么划分就成了难题。法律上讲究“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当你存在过错,比如强行劝酒、或者看到别人喝多了却不闻不问,才需要承担责任。李某之所以要赔钱,不是因为他劝酒,而是因为他和林某发生了关系后又没有照顾好她,这种特殊关系让他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那张11万元的欠条也很有意思。从法律角度看,一份规范的欠条需要写明双方身份信息、欠款金额、还款时间,还要有欠款人签名和日期。李某等人出具的欠条虽然有效,但后续没有兑现,这才闹上了法庭。这种事情提醒我们,欠条不是随便写写就行,内容规范才能避免后续纠纷。 这起悲剧说到底,是健康意识薄弱和社交边界模糊共同酿成的苦果。林某忽视了自身的健康隐患,李某没有把握好异性交往的分寸,其他共饮者虽然法律上无责,但道德上是否就能完全心安理得?法院的判决划清了法律责任的红线,但留给社会思考的远不止这些。婚内出轨、酒精危害、社交边界,每一个话题都戳中了现代社会的痛处。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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