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4日,山东烟台某手机店,两男两女撕毁充电线并藏匿口香糖,店主石先生将无码监控发至网络,致涉事男子遭网暴,进而要求删除视频。此事直指公共场所监控使用与个人权利的核心矛盾。 法律争议清晰可辨。店主方面,2025年4月施行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公开监控需保护人脸等敏感信息,其未打码传播已涉嫌侵犯肖像权;且条例第二十三条禁止擅自公开监控信息,违者可能面临高额罚款。男子方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财物可处拘留与罚款,需赔偿充电线损失。 权利边界有章可循。监控使用需守三重限制:安装限于安全必需区域,公开必做脱敏处理,传播严禁擅自进行。男子可依《民法典》要求删视频、索赔,还可追责网暴者。 事件带来治理启示。商家需强化合规意识,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使用监控;平台应对监控视频“先审后发”,阻断隐私泄露;小额纠纷宜通过调解快速化解,避免矛盾升级。 理性解法在于权责对等:店主应删视频并依法索赔,男子需主动赔偿并报案追责。这起事件印证,监控是安全工具而非惩罚武器,唯有依法行权、平衡利益,才能化解私力救济与法治秩序的冲突。
2025年10月4日,山东烟台某手机店,两男两女撕毁充电线并藏匿口香糖,店主石先
落笔花
2025-10-09 22: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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