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记质疑江歌妈妈诈捐 江秋莲女士和理记直播PK了,现在理解我说的“停止的权利不在他们(理记为代表的质疑派)手上,后续另一方肯定会采取法律措”这句话了吧?
当然,江秋莲女士那句“是否同意从今天起不在网络上炒作,不说一个字”,其实是一句常见的话术陷阱,预设了“网络发言=炒作”这样一个论断,理记不接受这条是合理的。
江女士是否犯罪不应有理记定义。同样,理记是否是炒作也不应有他人定义。
走司法途径解决是对的,但是司法途径好几种,去公安机关报案,大概对双方都是走不通的……
说白了,双方都没主动选择可能走通的司法途径……